文档介绍: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条件与程序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发行条件与程序
2012
年
7
月
目录
一
、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概念及监管情况
二
、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相关规范性文件
三
、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发行人资格
四
、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基本要素
五
、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程序
六
、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主要中介机构及其职责
七
、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与其他融资方式的比较及其优势
八、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成本估算
九
、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近期市场情况
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基本概念
监管机构
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概念及监管情况
中小企业私募债指
:
中小微型企业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
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
。
中小微
:依据
《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
(
工信部联企〔
2011
〕
300
号
)
私募:
非公开发行
,发行、
转让和持有总账户数不超过
200
个
企业: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非上市的有限责任
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证交所负责债券的备案、转让、信息披露
证券业协会负责证券公司承销资格的审核
登记公司负责债券的登记、托管、清算、交收
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相关规范性文件
证监会
证券业协会
交易所
中登公司
三、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发行人资格
依据
《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
(工信部联企〔
2011
〕
300
号)关于中小企业的界定标准,不同行业的划分标准有一定差异。
企业运行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需提交经具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两年财务报告。
目前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地区目前共计
8
个,分别是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江苏、浙江、湖北、重庆
(山东、辽宁即将试点)
。随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规模不断扩大,试点地区业将推广至全国各地,非试点地区的企业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提前筹备
。
非房地产或金融行业。
鼓励偿债能力强的企业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鼓励发行人采用第三方担保。
鼓励拟上市公司或运行规范、财务状况良好的企业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虽然目前对发行人没有关于财务指标的硬性规定,但盈利能力强、偿债能力强的企业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更具优势。
中小企业界定
行业要求
运行时间
试点地区
鼓励企业类型
三、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发行人资格
《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
(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工业
:
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8>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建筑业
:
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批发业
:
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零售业
:
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仓储业
:
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邮政业
:
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住宿业
:
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餐饮业
:
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四、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基本要素
发行规模不受净资产的
40%
的限制,但一般应控制在不超过净资产规模。
发行期限在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