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注会审计笔记
第一章 注册会计师审计职业特点
世纪意大利,第三方对合伙企业进行查账公证
1844-20 世纪初英国,审计法规化,股份有限公司差错防弊,账目详细审计保证资产安全完整
审计发展 20 世纪初美国,银行关注债务人信用状况,进行详细审计,关注资产负债表
1929-1933 年经济危机,法律规定必须审计,强调利润表,进行制度基础审计二战之后,强调全部财报,进行风险导向审计
我国审计 北洋政府第一部注会法规—— 1949 计划经济不审计—— 1980 外资审计—— 1994 注册会计师法—
— 2006 国际审计准则趋同
审计 系统化过程: 客观的获取和评价有关经济活动与经济事项认定的证据, 以证实认定与标准的符合
程度
审计种类 财报审计,经营审计(评价经营活动效率效果的内审) ,合规性审计(政府审计)
审计方法 账项基础审计(凭证账簿详查) - 制度基础审计(内审与抽样) - 风险导向审计
在财务报表审计中,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即是标准。
财务报告编制
2. 针对中国境内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财务报告编制基础通常是通用目的编制基础,
主要
基础
是指 会计准则 和会计制度 。
( 鉴证标准 )
3. 适当的标准应当具备下列所有特征;
相关性、完整性、可靠性、中立性、可理解性
【考】 2
审计可以改善财务报表的质量和内涵,但不对如何利用信息提供建议。
基本观点
审计可以 除管理层的其他预期使用者对财务报表信赖的程度。
审计的基础是 独立性 和专业性 。
三方关系 { 当三方关系变成两方关系时,该业务不构成审计业务
}
财务报表
审计要素
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 标准 ]
审计证据
审计报告 【考】
【 2015 新变化】 鉴证对象信息(钱包、载体、财报)
VS鉴证对象(里面的钱、内容、
)
第二章 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审计风险
审计失败
法律责任认定
法律责任种类
不实报告
利害关系人
当事人列置
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 CPA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CPA没有遵守审计准则的要求发表了错误的审计意见
违约 【考】
过失(普通过失:没有完全遵循专业准则 ;
重大过失:起码的职业谨慎都没有) 【考】
欺诈(推定欺诈) 【考】
行政责任: 警告、暂停执业、罚款、吊销证书;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业、撤销
民事责任: 赔偿
刑事责任: 罚金、有期徒刑、限制人身自由
违反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诚信公允原则,出具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审计业务
报告 【考】
合理信赖使用不实报告,从事股票债券等交易遭受损失 【考】
利害关系人有过错 减轻 事务所赔偿责任 【考】
只起诉事务所,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一并诉讼; 【考】
注会审计笔记
过错推定原则与举证责任倒
置
连带责任
补充责任
普通过失
免责
仅供年检使用不能免责
减责
赔偿顺位
赔偿责任范围
只起诉分支机构,事务所列为共同被告 【考】
被审计单位出资人抽逃出资,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考】
事务所出具不实报告给利害关系人带来损失的,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考】
故意(恶意串通,明知 不予指明或做不实报告或不予拒绝)
【考】
过失(被审计单位、出资人财产之后的补充赔偿)
低于一般专业水平执业、审计计划明显疏漏、缺必要审计程序、发现舞弊未追加必要程序、重
要性原则不合理、审计证据不充分、未征求专家意见、错误判断评价审计证据
遵守准则规则保持必要职业谨慎,未能发现被审计单位会计资料错误
【考】 2
必须 依赖金融机构单位提供的虚假或不实的证明文件,
必要职业谨慎未发现虚假不实
【考】 2
已对舞弊提出警告并在报告中指明
【考】
被审验单位注册登记后抽逃出资
【考】
为出资人出具不实报告,后已补足出资
【考】
利害关系人明知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