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财务管理财务会计}国际
会计准则第号企业合并
(1)共同控制下的企业相互之间的交易;
(2)合营企业的权益(参见《国际会计准则第 31 号一合营企业中的财务报告》)和合营企业的财务报表。
定义
8.本准则所使用的下列术语,其含义为:
企业合并,指通过一个企业与另一个企业的联合或获得对另一个企业净资产和经营活动控制权,而将各单独
的企业组成一个经济实体。
购买,指通过转让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股票等方式,由一个企业(购买企业)获得对另一个企业(被购企
业)净资产和经营活动控制权的企业合并。
股权联合,指参与合并的企业的股东,联合控制他们全部或实际上是全部的净资产和经营活动,以便继续对
合并后实体分享利益和分担风险的合并。合并后实体的哪一方都不能认定为是购买企业。
控制,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实施管理,从而自其活动中获得利益的权利。
母公司,指拥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子公司的企业。
子公司,指被另一个企业(即母公司)所控制的企业。
少数股权,指子公司净经营成果和净资产的一部分所应归属的权益,既不为母公司直接拥有,也不由母公司
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
公允价值,指熟悉情况并自愿的双方,在公平交易的基础上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结算的金额。
货币性资产,指持有的货币及将以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收取的资产。
购买日,指被购企业对净资产和经营活动的控制权实际上转让给购买企业的日期。
企业合并的性质
9.在企业合并会计中,购买与股权联合具有本质的不同,因而交易的实质应在财务报表中反映。相应地,
每一种情形应采用不同的会计方法。
购买
10.在几乎所有的企业合并中,总有一个参与合并的企业能够控制其他参与合并的企业,从而能够辨别出哪
个是购买企业。一个参与合并的企业控制了其他参与合并的企业一半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时,便可认为获得
了控制权,除非在某些例外情况下,能够清楚地证明这种所有权不构成控制。即便一个合并方未获得其他合
并方一半以上的表决权,它也仍有可能被认为是购买方,条件是企业合并的结果使得一个合并的企业:
(1)通过与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获得对其他企业一半以上表决权的权力;
(2)通过法律或协议,获得决定其他企业财务和经济政策的权力;
(3)获得任命或解除其他企业董事会或对等决策团体大多数成员的权力;
(4)获得其他企业董事会会议或同等决策团体会议中多数席位的权力。
11.虽然有时难以辨别哪一方是购买方,但常常有迹象表明购买企业的存在。例如:
(1)一个企业的公允价值大大地超过其他参与合并企业的公允价值。在这种情况下,较大的企业是购买企
业;
(2)企业合并通过以现金换取有表决权的股份来实现。在这种情况下,放弃现金的企业是购买企业;
(3)企业合并使得一个企业的管理部门能够控制合并后企业管理集团的选举。在这种情况下,处于控制地
位的企业是购买企业。
反向购买
12.有时,一个企业获得了另一个企业股份的所有权,但交易的一部分以发行足额有表决权的股票作为出价,
结果导致合并后企业的控制权转给了股份已被购买企业的所有者。这种情况称作反向购买。虽然法律上可以
将发行股份的企业视为母公司或与原先一样的企业,但现在控制着合并后企业的股东所属的企业才是购买企
业,它享有第 11 段中所述的同等表决权或其他权力。发行股票的企业应认为已被其他企业购买;后者应认
定为购买企业,并将购买法运用于发行股票企业的资产和负债。
股权联合
13.在例外情况下,或许无法辨别出哪一个是购买企业。与一方占支配地位的兼并不同,参与合并的企业的
股东签订一项本质上平等的协议,共同控制其全部或实际上全部的净资产和经营权。此外,参与合并的企业
的管理者共同管理合并后主体,其结果是,参与合并的企业的股东共同分担和分享合并后主体的风险和利益。
这种企业合并应作为股权联合核算。
14.如果参与合并的企业之间不能本质上对等地交换有表决权的股票,那么共同分担风险和分享利益通常是
不可能的。这种交换确保了参与合并企业的相对所有权,从而使它们在合并后企业中的相对风险和利益得到
保留,并使各方的决策权得以延续。但是,为使股份的对等交换有效,一个参与合并企业股份上的权利不能
有重大的减少,否则该方的影响将被削弱。
15.为了达到对合并后主体共同分担风险和分享利益的目的:
(1)参与合并的企业的有表决权的普通股,如果不是全部,至少也应是绝大多数参与交换或合并;
(2)一个企业的公允价值不能与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