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临床扩增检验实验室PCR技术申报流程
申报步骤
三级医院及独立试验室(首次申报)
二级医院(首次申报)
扩项申请
再确定步骤(现已申报)
上海市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登记步骤
三级医院及独立试验室(首次申报)
医疗机构提出技术审核申请
申请资料审查(sop手册和申请材料)
受理、登记、编号、发放受理通知书
文件评审结束, 进行文件修改
文件修改完成, 现场评审
现场评审完成, 一个月内提交整改汇报
PCR技术初审工作完成, 开始试运行
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负责完成
试运行, 等候卫生部最终验收(试运行3个月后提交修改后或原有质量手册和申请材料)
三级医院及独立试验室(首次申报)
市临床检验中心向卫生部递交PCR验收申请
卫生部安排教授现场验收
验收结束, 一个月内递交整改汇报于市临检中心
市临检中心统一递交验收材料给卫生部
卫生部临检中心发文、发证书
完成技术审核结论汇报
进入上海市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登记步骤
二级医院(首次申报)
医疗机构提出技术审核申请
申请资料审查(sop手册和申请材料)
受理、登记、编号、发放受理通知书
文件评审结束, 进行文件修改
文件修改完成, 现场评审
现场评审完成, 一个月内提交整改汇报
完成技术审核结论汇报
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负责完成
进入上海市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登记步骤
扩项申请
医疗机构提出技术审核申请
申请资料审查(相关sop手册和扩项申请表)
受理、登记、编号、发放受理通知书
文件评审结束, 进行文件修改
文件修改完成, 提交整改汇报
完成技术审核结论汇报
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负责完成
进入上海市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登记步骤
再确定步骤(现已申报)
医疗机构提出技术审核申请
申请资料审查(申请表及相关文件和sop文件目录)
受理、登记、编号、发放受理通知书
完成技术审核结论汇报
进入上海市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登记步骤
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负责完成
三级医院和独立试验室于2月8日前提交, 由卫生部安排审核
需要在5月31日前完成登记工作, 5月31以后卫监将对未确定医院进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