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第一页,本课件共35页
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防火设计的术语和基本概念
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局
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安全疏散
第二页,本课件共35页
一、防火设计的术语和基本概念
防火设计的术语
防火设计的基本概念
第三页,本课件共35页
1. 防火设计的术语
裙房 skirt building
与高层建筑相连的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附属建筑。
建筑高度 building altitude
建筑物室外地面到其檐口或屋面面层的高度,屋顶上的水箱间、电梯机房、排烟机房和楼梯出口小间等不计入建筑高度。
耐火极限 duration of fire resistance
建筑构件按时间一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火作用时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
综合楼 multiple-use building
由二种及二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
商住楼 business-living building
底部商业营业厅与住宅组成的高层建筑。
第四页,本课件共35页
1. 防火设计的术语
半地下室 semi-basement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1/3,且不超过1/2者。
地下室 basement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一半者。
安全出口 safety exit
保证人员安全疏散的楼梯或直通室外地平面的出口。
挡烟垂壁 hang wall
用不燃烧材料制成,从顶棚下垂不小于500mm的固定或活动的挡烟设施。活动挡烟垂壁系指火灾时因感温、感烟或其它控制设备的作用,自动下垂的挡烟垂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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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防火设计的基本概念
高层民用建筑的划分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1年版)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系指: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高度超过24m,且层数为两层及两层以上的公共建筑。
确定高层民用建筑起始高度的因素
登高消防车的扑救高度
消防车的供水能力
住宅建筑定为10层及10层以上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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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建筑分类
高层民用建筑耐火等级选定
第七页,本课件共35页
名称
一 类
二 类
居住
建筑
高级住宅19层及19层以上的普通住宅
10层至18层的普通住宅
公
 
共
 
建
 
筑
1.医院
2.高级旅馆
3.建筑高度超过50m或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m2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
4.建筑高度超过50m或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500m2的商住楼
5.中央级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广播电视楼
6.网局级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电力调度楼
7.省级(含计划单列市)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
8.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书库
9.重要的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
10.建筑高度超过50m的教学楼和普通的旅馆、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等
1.除一类建筑以外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商住楼、图书馆、书库
2.省级以下的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电力调度楼
3.建筑高度不超过50m的教学楼和普通的旅馆、办公楼、科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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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
构件名称
耐火等级
一级
二级
墙
防火墙
承重墙、楼梯间、电梯井和住宅单元之间的墙
非重重外墙、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
房间隔墙
柱
梁
楼板、疏散楼梯、屋顶承重构件
吊顶(包括吊顶搁栅)
第九页,本课件共35页
三、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局
总平面布局
建筑平面布置
消防车道要求
第十页,本课件共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