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论保险产品的开发落实到位的关键因素。按照监管权限来划定责任, 谁失误由谁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 划分责任应明确、细致、具体, 各级、各类监管责任人对哪些金融风险承担责任及责任的种类, 应具体细化, 使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二是建立完善的监管绩效评价体系, 改进责任制中的激励约束机制, 充分调动监管人员的积极性。实行监管责任制后, 监管者责任重大, 从事监管工作具有风险性, 应当建立绩效挂钩式的激励机制。同时, 可施行监管过错责任追究制、消极作为追究制等, 实现激励与约束的有机兼容, 使金融监管活力不断激发出来。三是建立内外结合的监管再监督机制。利用自身监督部门独立和超脱的地位, 对监管人员的纪律性、法律性、审慎性和实效性进行再监管,防止行政越权和不廉洁行为。同时要有外部监督评价机构对监管活动进行经常监督和评价, 形成外部约束, 防范监管人员的道德风险。(八) 加强队伍建设, 建立一支专业化、国际化的监管队伍。银行业监管作为一种专业性很强的职业,不能视同一般行政管理部门来考量和配备干部。一方面要求具备廉洁奉公、懂管理、善管理; 另一方面要具备必要的专业理论和技能。因此, 应该建立相应的执业资格制度, 对不同的岗位要有不同的执业资格标准。只有监管队伍的素质提高了, 才能保证监管水平和监管政策的有效实施。当前, 应合理配置监管人员的专业结构,抓紧对监管人员进行培训, 制定全面系统持续的培训计划和资格考核标准, 对监管人员进行分层次的培训和考核, 重点培训财务会计、信贷业务和衍生金融业务的实务操作培训, 使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能及时跟上银行业的发展; 创造良好的人才机制, 以适应风险监管对高素质、专业化人材的需求, 同时建立恰当的激励机制,吸引人才, 留住人才。 FGANSUFINANCE2006 年第 1期本栏目责任编辑: 肖春燕 FGANSUFINANCE2006 年第 1期本栏目责任编辑: 肖春燕保险市场 GANS U FINANC E 论保险产品的开发■永安保险公司甘肃分公司刘增龙吴雪峰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国际化发展的大趋势, 以及保险要求的多样化, 保险公司要树立起自身的竞争优势, 获得稳健的快速发展, 除了有良好的服务、先进的管理技术以及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外, 还要看有没有好的产品。! 保险产品开发的基本原则(一) 合法性原则。保险产品开发必须坚持合法性原则, 尤其不能与社会公共利益相违背, 都必须符合《保险法》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不能随意提高或降低费率标准, 不能随意提高预定利率, 否则所开发的险种就是违法的, 也不允许在市场上销售。(二) 市场性原则。市场经济和保险业发展的内在规律要求我们在保险险种设计、开发、销售上按市场的需求来建立和规范。市场要求是保险产品开发的标杆, 没有市场的需求,产品即便是开发出来也没有生命力。(三) 效益性原则。新开发的保险产品要取得可观的经济效益, 必须处理好三个关系: 第一, 社会效益和自身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二, 产品开发 41 保险市场保险市场 GANS U FINANC E 与销售推广的关系; 第三, 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四) 规范性原则。开发新产品与完善现行险种是保险公司业务管理重要内容之一, 建立有效的保险产品开发机制, 实行规范化管理, 提高防范保险经营风险的能力, 是保险市场竞争和发展的需要。对于新产品的开发, 要有一套规范的流程及严格的管理办法, 并实行条款逐级报批制度, 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管; 条款名称、体例应符合 CI规定, 充分体现公司的 CI 形象。(五) 国际性原则。必须加强对国外保险市场的调研, 使条款设计更趋完善, 更加贴近市场。如我国保险市场上新开发的计算机设备保险、知识产权保险、律师责任保险及寿险方面的分红产品, 都向国际化保险产品迈进了一大步。! 保险产品开发推广的基本程序保险产品开发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 有组织、有目的地进行, 具体程序如下: 保险产品开发即要遵循一定程序, 同时又要突出重点, 要根据市场的需求, 有针对性地开发, 为此要坚持做好以下几点:(一) 搞好市场调查预测, 准确选好开发项目。新险种的开发是一项系统工程, 它涉及到社会经济基础, 服务的主体状况, 市场发展潜力,业务规模评估, 运营效益测算等。根据这些综合因素, 对新险种开发项目的选定, 需要考虑三点: 一是要有充足的保源, 这是新险种开发的生命力之所在。只有保源充足才有开发和推行的价值。二是要具备推行的有利条件。新设计的险种要考虑保险公司的技术条件、人员素质、地域优势及保源状况。三是兼顾两个效益。没有自身经济效益, 保险公司就没有经营积极性, 易于搁置或抛弃; 而没有社会效益, 人们不认可, 保户不欢迎, 也没有发展空间。这两个效益有机的结合,是保证新险种顺利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