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规范) 1 适用范围本指南规定已通过竣工验收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内容和方法。本指南是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的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HJ/T 353 — 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 HJ/T 354 — 2007 水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 HJ/T 355 — 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 HJ/T 356 — 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 HJ/T 377 — 2007 化学需氧量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 HJ/T 104 — 2003 总有机碳( TOC )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1 — 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75— 200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T 76— 200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 193 — 2005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环监[1996]470 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当上述标准和规范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3 .1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是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放的在线自动监测仪、流量(速)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和数据采集传输仪器、仪表等设施,是污染防治设施的组成部分。 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废水污染物排放的化学需氧量( CODCr )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 TOC )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 UV )吸收水质自动监测仪、流量监测仪和数据采集传输仪,以及 pH 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水质自动分瓶采样器等仪器、仪表。 烟气排放连续监控设施连续测定颗粒物和/ 或气态污染物浓度和排放率所需要的全部设备。一般由采样、测试、数据采集和处理三个子系统组成的监测体系。采样系统:采集、输送烟气或使烟气与测试系统隔离。测试系统:监测污染物,显示物理量或污染物浓度。数据采集、处理系统:采集并处理数据,生成图谱、报表,具有控制、自动操作功能。 例行检查例行检查是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基本情况和整体运行状况的一般性检查。 重点检查重点检查是针对例行检查中初步判断涉嫌不正常运行情形, 而又不能确定违法事实和有关方面责任,需要对该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进行的深入检查。 不正常运行违反自动监控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和技术要求,导致设施不能正常运行。 弄虚作假通过故意违反或不执行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 擅自改变自动监控设施的硬件、软件和工作方式, 致使自动监控设施不能发挥其正常作用的行为。 擅自拆除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自行拆除部分或全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行为。 闲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闲置部分或全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行为。 关停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关停部分或全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行为。 排污口规范化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的要求设置 采样点位规范化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采样点位设置符合《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烟气排放连续监控设施采样点位设置符合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申报登记申报登记指排污单位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有关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环保部门申报、环保部门予以登记的活动。 4 现场检查一般方法通过查、看、测、听、问、录等,了解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运行状况。(1 )查:查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资料、记录和历史监测数据,了解该自动监控设施基本情况; (2 )看:观察采样管路、仪器设备运行状况、现场数据,通过表观现象发现问题; (3 )测:视情进行必要监测,现场可用快速测试仪器,也可以委托环境监测机构采样化验; (4)听: 约见企业或运行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听取自动监控设施及运行情况陈述; (5 )问:针对有关情况,询问安装、调试、运行、验收、整改、故障、隐患等,必要时要求企业或运行单位提供书面材料; (6 )录:填写自动监控设施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例行检查表和重点检查表和收集影音资料等。 5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检查准备工作 了解排污单位有关情况(1) 排污申报登记表; (2) 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报告; 了解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相关资料(1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竣工验收资料; (2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申报登记表; (3 )污染源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