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法律法规学习第一部分综合一、特种设备目录( 关于公布《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 国质检锅[2004]31 号]) 分为:种类、类别、品种依据: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 年国务院令 549 号); ②《特种设备目录》( 国质检锅[2004]31 号);③《增补的特种设备目录》( 国质检特[ 2010]2 2 号)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 249 项和第 250 项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140 号令) 本决定自 2011 年7月1 日起施行第八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和审核发证程序包括: 考试报名、考试、领证申请、受理、审核、发证。第十四条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应当在 20 个工作日内将考试结果告知申请人,并公布考试成绩。第十六条发证部门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查, 或者告知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能够当场审查的,应当当场办理。第十七条对同意受理的申请, 发证部门应当在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批准手续。准予发证的,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不予发证的, 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第二十二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 4 年复审一次。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届满 3 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逾期未复审的,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予以注销。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并处 1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章指挥特种设备作业的; (二) 作业人员违反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 或者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用人单位未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的。 140 号令规定的作业项目和代号对应原 70 号令中的作业项目作业项目项目代号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 A1 特种设备质量管理负责人 A2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 A3 锅炉安全管理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压力管道安全管理气瓶充装安全管理电梯安全管理 A4 电梯安全管理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A5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客运索道安全管理 A6 客运索道安全管理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 A7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场(厂) 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A8 一级锅炉司炉 G1 锅炉操作二级锅炉司炉 G2 三级锅炉司炉 G3 一级锅炉水质处理 G4 水处理作业二级锅炉水质处理 G5 锅炉能效作业 G6 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 R1 压力容器操作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 R2 压力容器操作中的罐车充装氧舱维护保养 R3 氧舱维护永久气体气瓶充装 P1 气瓶充装液化气体气瓶充装 P2 溶解乙炔气瓶充装 P3 液化石油气瓶充装 P4 车用气瓶充装 P5 压力管道巡检维护 D1 压力管道操作带压封堵 D2 带压密封 D3 压力容器操作中和压力管道操作中的带压密封电梯机械安装维修 T1 机械安装维修电梯电气安装维修 T2 电气安装、电气维修电梯司机 T3 电梯司机起重机械机械安装维修 Q1 机械安装维修起重机械电气安装维修 Q2 电气安装、电气维修起重机械指挥 Q3 指挥桥门式起重机司机 Q4 司机塔式起重机司机 Q5 门座式起重机司机 Q6 缆索式起重机司机 Q7 流动式起重机司机 Q8 升降机司机 Q9 机械式停车设备司机 Q10 客运索道安装 S1 安装客运索道维修 S2 维修客运索道司机 S3 司机客运索道编索 S4 编索大型游乐设施安装 Y1 安装大型游乐设施维修 Y2 维修大型游乐设施操作 Y3 操作水上游乐设施操作与维修 Y4 操作车辆维修 N1 维修叉车司机 N2 司机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司机 N3 内燃观光车司机 N4 蓄电池观光车司机 N5 安全阀校验 F1 安全阀维修安全阀维修 F2 金属焊接操作代号按照《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的规定执行承压焊、结构焊非金属焊接操作承压焊中的非金属焊接(一)I级, 额定工作压力小于或者等于 且额定蒸发量小于或者等于 的蒸汽锅炉, 以及额定功率小于或者等于 的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二) II 级,额定工作压力小于 的蒸汽锅炉, 以及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三) III 级,额定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 的蒸汽锅炉。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TSG Z6001 — 2005 第四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试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个科目,均实行百分制, 60 分合格。第十五条考试成绩有效期为 1年。单项考试科目不合格者,1 年内允许申请补考 1次。两项均不合格或者补考仍不合格者,应当重新申请考试。五、《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试行)》(重点看) 第二条本规则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