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
文档名称:

学生会秘书处部门专项规章新规制度.doc

格式:doc   大小:20KB   页数:4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学生会秘书处部门专项规章新规制度.doc

上传人:读书之乐 2021/12/14 文件大小:2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学生会秘书处部门专项规章新规制度.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学院学生会印章管理措施
为加强学院学生会印章管理,使学院学生会印章使用愈加程序化、规范化,维护公章严厉性和权威性,同时确保用印无误,避免因为印章使用违规而造成无须要损失,特制订本措施。
第一条 学院学生会印章由学院学生会秘书长保管。
第二条 学院学生会办公室实施用印登记管理制度,对用印事由、用印部门、同意人、经办人、用印日期等进行具体登记备查,责任到人,以备核查。
第三条 使用印章前,申请人必需向学生会秘书长提出申请,如所需盖章文件为一般文件,秘书长可直接同意使用,如文件为关键文件,应由秘书长上报学院团委书记审核、同意并签字,才能使用印章。使用完成必需在记录表上做好登记。
第四条 印章借用后,使用者不能随意乱放,借用时不得将印章携带出团委学生会办公室使用。使用者得到同意使用印章,使用后必需立即归还。印章遗失或损坏,必需立即上报。
第五条 印章应加盖在发文日期中间偏上位置,齐年盖月,上不压正文,要求端正、清楚。
第六条 印章相关责任人员必需认真负责,严格遵章守纪、秉公办事,严格实施审批手续和用印登记制度。
第七条 严禁未经主管领导(学院团委书记)审批同意私自加盖印章,严禁在空白介绍信、单据或空白纸上加盖印章。严禁使用伪造印章。
第八条 违章行为一经发觉,学院团委将追究当事人和主管责任人责任,并有权责成违法者负担由此造成民事、经济法律后果。对伪造印章或使用伪造印章者,除追究当事人和单位主管责任人行政责任外,还将依据国家相关法规查处。
第九条 本措施由学院团委学生会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学院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学院学生会财务管理,便于经费管理和正常使用,特制订本制度以确保学生会内部报销工作有序进行。
经费报销申请制度:
1、学生会在每次举行活动前,各部门全部依据各自费用预算提出申请,并交给学院团委书记审批,经同意后方能报销。如碰到突发情况无法提前递交申请,需先通知学院团委书记得到同意后,能够在事后补办申请。
2、具体申请程序:由学生会各部门部长持活动计划书和活动预算方案,向学院团委书记拿经费报销申请表,经老师审批后,向学生会秘书长确定。
二、经费报销制度:
各部门必需对相关活动开支作统计。统计结果一式两份,一份由该部门自行保管作留底,另一份连同全部发票或收据由各部门正部长交给秘书处进行报销。
具体报销程序:
1、要报销发票或收据后面用黑色钢笔以下列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用途: (发票用途)
经手人: (具体经办这笔经费干部)
证实人: (经手人是干事有部长当证实人,经手人是部长有主管副主席当证实人)
2、每张需报销发票或收据必需和相对应报销申请表装订在一起上交。
3、假如该活动连续时间在一个星期内,上交时间为该活动结束后该星期内;假如该活动连续时间超出一个星期,上交时间是该活动结束后两天内(节假日时间顺延)。
4、各部门部长需在要求时间内将发票或收据亲手交给秘书长,并在帐簿上签字核实。
5、经秘书处审批,在确保发票或收据金额、内容和报销申请表上所写一致并每张发票或收据全部注明经手人和证实人后,秘书处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