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xxx家政培训学校办学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提升物质生活水平,突出个性化、特色化、职业化,融素质教育、赏识教育、成功学理论为一体,让学生真正成为高素质高收入家政人员。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xxx; 学校地址:xxx
第三条 学校性质:xxx;学校法定代表人:xxx ,xxx。
第四条 学校业务主管部门:xxx
 
第二章 办学范围
 
第五条 学校办学范围是:
(一)办学层次:初中等层次办学
(二)办学类型:公民个人办学
(三)专业设置:保姆,育婴员,月嫂
(四)办学区域:xxx
(五)年招生规模:xxx
(六)办学形式:xxx
第三章 组织机构产生和免职
 
本学校决议机构,其组员为xxx。
其职权是:
(一)聘用和解聘校长;
(二)制订、修改学校章程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制订发展计划,同意年度工作计划;
(四)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全部由法人计划;
(五)决定教职员编制订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分立、合并、终止;
第七条 决议机构议事程序和规则是:任何议事全部由举行人独自决议。
学校校长:xxx,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其职权是:
(一)实施学校决议机构决定;
(二)实施发展计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取得学校法办人意见后,聘用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学校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方案由校长提出,报理事会同意。
第九条 学校校长产生和免职程序是:
由举行人提议组建成立学校理事会,举行人议定校长人选(或直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签署聘用书后授予校长权利和义务。当学校校长日常工作管理、发展计划和财务预算方面出现较大失误时,由校长答辩后,举行人表决解聘或继续聘用。
第十条 学校校长必需含有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开展;
(三)全日制本科毕业,从事教育工作多年,有丰富管理和教学经验;
(四)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刑事处罚;
(五)含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四章 资产管理、使用标准
 
第十一条 本学校经费起源(包含资金和实物):
(一)出资人xxx注入原始资金和对应辅助教学设施。学校注册资金:xxx。
(二)学校正常开展招生教学工作所取得收益由举行人全权管理
(三)“xxx”品牌在xxx永久性使用权
第十二条 学校经费必需用于本章程要求业务范围和教育事业发展,增值部分由举行人分配,解体时财产不得私分。
第十三条 学校依据国家相关要求建立严格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会计资料正当、真实、正确、完整。
第十四条 学校配置含有专业资格会计人员。会计不得由学校法定代表或校长(关键责任人)直系亲属担任;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需进行会计核实,实施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需和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五条 学校资产管理必需实施国家要求财务管理制度,接收政府财税部门监督和本单位监事机构内部监督,接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