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交通车辆、停车场管理要求
一、车辆管理
1、在摩托车、自行车停车场存放车辆业主,必需遵守本要求,服从车管员管理。
2、需停放在小区内自行车、摩托车,应存放在指定地点,不得在小区内随便乱放。
3、凡在收费停车场停放自行车(指本小区业主车辆),必需办理手续和按要求交纳停放费。
4、凡在收费停车场保管摩托车必需购置车辆综合保险。
5、当车辆进入保管范围时,车主应向车管员领取存车牌号;当车辆离开时,必需将存车牌交
还车管员,没有交还或存牌号和车上号码不符时,该车不得离开保管范围,违者车管员有权扣留该
车或扭送派出所处理。
6、无执照自行车丢失时,管理处不负责赔偿。
7、车管员要认真推行职责,发觉车辆停放不整齐要立即整理。
二、地面停车场管理要求
1、地面停车场由管理处负责维护管理,接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指导。
2、固定使用车位车主可到管理处办理停车场停车证,并将停车证放在挡风玻璃左侧醒目
处,方便识别。按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标准交纳费用。
3、车辆进入停车场应领取停车出入卡,出场时交回出入卡。车管员对进出停车场车牌号
码、进出时间,所发出入卡号等进行登记。认真实施要求,对可疑情况立即汇报。
4、车主停车出入卡请随身携带,认真保管,作为出场凭证,若有遗失,要立即向管理处申
明、补办。不然,后果自负。
5、停放在停车场全部车辆,车主必需锁好车门、车窗,珍贵物品请勿留在车里。
6、停车场若有交通违章,管理处将报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7、若车主在停车场停车和管理处发生纠纷,应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请仲裁机构予
以仲裁或向小区所属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物品搬出/入管理要求
为加强小区治安和公共秩序管理,保障业主财产安全,制订本要求:
一、业主填写《业主搬出/入记录表》。
二、业主若将物品搬出小区,需提前到管理处办理手续,填写《业主搬出/入记录表》,由管
理处签署放行条。
三、业主若搬出小区居住,应提前三天到管理处结清相关费用,填写《业主搬出/入登记
表》,由管理处签署放行条。
四、业主搬运物品时,请勿将物品堆放于过道上,以免影响她人。
五、搬运物品车辆严禁停于消防通道上。
六、搬运过程中,必需小心珍惜公共财产设施,预防磕碰损坏,不然,照价赔偿。
七、搬运过程中,应注意保持环境卫生,不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小区整齐和其它业主正常生活。
八、为配合辖区民警和居委会工作,对人口进行有效控制,居住区业主搬出/入登记内容
可供辖区警、居委会在必需时参考。
二次装修管理要求
为了加强房屋二次装修管理,保障小区全部业主安全及利益,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制订以下
装修管理要求:
一、承重结构
大楼承重结构(如:承重墙、柱、梁、板等)位置、尺寸、强度全部是经过严格设计计算得出
,任何情况下全部不得随意凿打,更不能开洞或开门。
二、液化气管道
大楼室内燃气管道是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敷设,并经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严禁随意改动
或进行掩盖。如确属需要进行变更业主须向市供气企业提出申请,经市供气企业更改并验收后开
通点火。业主应向管理处提供相关证实。
三、电气线路
电线敷设和电器安装,业主应聘用持有操作证工人施工,电器容量不应大于原设计负荷。
四、给排水
给排水管道改造和施工必需确保其它业主正常使用。业主装修时应对卫生洁具、地漏、下
水管道等采取有效防护方法,如因施工原因造成堵塞由业主负责清理疏通并负担一切费用。在修
改排水管道时,严禁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五、防水
业主装修时对厨房、洗手间等部位应做好防水管理。如因施工原因造成房屋渗漏水,由业主负
责修复并负担一切费用。
六、装修材料
1、装修一律采取防火材料。
2、外墙门窗、防盗网、空调架等选择材料应以经过一段时间后不污染外墙为标准。
七、外部装修
1、安装防盗网.底层许可安装防盗网,但业主必需按管理处要求统一式样、材料、安装方
法安装。
2、进户门能够加装防盗金属门,但业主不得改变原有门洞设计,不得妨碍楼道通行及违反
消防管理要求。
3、外墙门窗不得随意改动。
八、施工场地
业主装修期间,不得占用公用地方加工或堆放材料。
九、垃圾装运及清理
业主装修垃圾须用袋装运,出户垃圾不准在公共场所过夜堆放,须立即运走,预防阻塞公
共通道和影响小区美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