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艾滋病医院感染防控操作规程
艾滋病病毒为血源性病原体, 可通过性传播、 母婴垂直传播, 亦可通过职业
接触传播。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 艾滋病病人血液或其他潜在性传染物质, 通
过眼、口、鼻及其他粘膜、破损皮肤,或通过针刺、咬伤、擦伤和割伤等途径,
穿透皮肤屏障或粘膜屏障, 导致医务人员艾滋病职业暴露。 因此,医务人员在诊
疗工作中,应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一、医务人员防护
1、预防职业暴露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 对所有病人的血液、 体液及被血液、
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 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 必须
采取防护措施。
2、进行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
毕脱去手套后,应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3、有可能发生血液、 体液飞溅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 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
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 护目镜;有可能发生血液、 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
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4、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
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必要时戴双层手套。
5、医务人员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
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6、使用后的锐器应当放入利器盒,或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
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 输液器等医用锐器, 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
一次性针头双手回套针帽。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7、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应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报
告科主任或护士长, 电话报告感染管理科 (8320),并到感染科找专家进行评估: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局部皮肤;
(2)如污染眼部等粘膜时,应用大量生理盐水反复对粘膜进行冲洗;
(3)如有伤口,应当从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冲洗伤口;
(4)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 75%酒精或 %碘伏进行消毒,必要时包扎伤口。
8、患者如需手术, 手术前须提前通知手术麻醉科。 使用后的手术器械标注感染病原体名称, 与消毒供应中心做好交接说明。 在产房分娩产妇, 应在隔离待产室待产、隔离产房分娩, 上台助产人员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该产妇所用的手术器械标注感染病原体名称,与消毒供应中心做好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