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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关于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委、监察局派(出)驻纪工委6个。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共有干部86人,从年龄结构看,35岁及以下30人,36岁至45岁40人,46岁及以上16人,平均年龄38岁;从学历结构看,大学学历31人,占36,大专学历46人,,中专及以下学历9人,,;从专业结构看,经济管理专业 16人,占18,财会专业7人,占9,法律专业9人,,其他54人,。从以上统计情况看,干部队伍的专业结构尚不合理,特别是法律、审计、经济专业人员欠缺。
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针对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黄陵县纪委、监察局从规范执纪执法行为、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为切入点,坚持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就“纪委监督别人的同时,谁来监督纪委”这一课题进行了积极有效探索。
1、严把关口,干部准入规范化。制订《黄陵县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资格准入制度》,按照逢进必考、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新进入县纪检监察机关的干部进行严格考试,考试合格者,县纪委干部室对具备纪检监察资格准入基本条件的后备人选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资格考察。考察除对被考察对象的工作情况进行考察外,还重点考察其“八小时”以外的生活、社交情况。
考察组在汇总分析^p 考察情况的基础上,提出考察意见,形成考察报告后专题向县纪委常委会汇报。县纪委常委会听取考察组的资格考察意见,集体研究确定获得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人选。取得纪检监察干部任职资格的,通过干部任用程序,择优录取。在干部任免和交流方面,各乡镇纪委书记、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室)副科级以上职务人选由县纪委商县委组织部提名并考察,按程序报县委任免。
2、加强监管,干部监督严格化。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着力纠正享乐,奢靡之风等不良风气,坚持“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自行清退收受的各种会员卡,同时要求,办案人员在办案期间,严格遵守办案工作纪律,不准与涉案人员及其亲友建立私人联系和交往。不准收受涉案人员、单位的物品、现金;不得接受涉案单位、涉案人员的宴请和娱乐邀请。不准利用办案之机,通过涉案单位、人员为本人、亲友办理私人事项。并聘请了廉政监督员,定期不定期对办案人员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向纪委反映,同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使纪委在行使监督检查职能的同时,自身也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3、创新方式,干部管理制度化。结合统管工作实际,及时制定《纪工委、监察室业务工作管理及日常联系暂行办法》、《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工作纪律规定》、《事务管理制度》等20余项规章制度,达到了完善管理制度、推动工作创新的目的。严格考核奖惩机制,明确“五严守、五禁止”要求,每年年终对全县
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考评一次,由乡镇纪委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述职述廉,接受县纪委评议,连续两年处于末位的淘汰出队伍,根据具体实际,调整到其他部门单位或岗位工作,对在年终考核中不合格的乡镇纪委,不予以发放办案人员补贴;对派驻机构及各科室进行严格考核。对照年初目标责任书下达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