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集团公司
与
有限公司
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本协议于 2011 年 月 日由以下双方在北京签署:
甲方(划出方) :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划入方) :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 甲方现持有 A 公司 100%的股权。
2. 甲方愿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方式将其持有的 A 公司 100%的股权,在履行必要
审批程序的前提下,无偿划转给乙方,乙方同意通过无偿划转的方式获得甲方所持有的拟划
转资产(以下简称“本次资产划转” )。
3. 乙方是由 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 )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 万
元,主要从事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施工总承包等业务。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国有资产划转
根据 XXX事务所以 2011 年 5 月 31 日为基准日出具的 XXX号审计报告,此次划转
的 A 公司 100%股权价值为 XXX元。
本次资产划转为无偿划转,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任何价款。
本次资产划转审计基准日为 2011 年 5 月 31 日。
A 公司的职工安置
本次资产划转不涉及职工分流安置事宜, A 公司全体职工仍按其与 A 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A 公司的债权债务处理
就此次国有资产划转涉及的 A 公司的债权、债务(包括拖欠职工债务)以及或有负债,协议双方同意均由 A 公司负责解决。
甲方的陈述、承诺与保证
甲方保证对 A 公司 100%的股权享有完全、独立的处分权,该等股权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本次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已依法获得甲方总经理办公会的批准。
甲方将按照《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履行有关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的法定程序。
甲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对其有法律约束力的任何合同、协议及其他任何法律文件。
乙方的陈述、承诺与保证
乙方保证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国有资产质量,保证资产保值增值。
本次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已依法获得乙方董事会审议批准。
乙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对其有法律约束力的任何合同和协议。
交割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