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癫痫持续状态及特殊癫痫人群的诊治策略
癫痫持续状态
定义
1964年:癫痫发作持续足够长的时间或在足够短的时间间隔内持续反复出现,从而造成不变而持久的癫痫状态
1981年:癫痫发作持续足够长的时间或重复频繁的发作而在发作间期没有意识恢复
2001年:超过这种发作类型大多数病人持续的时间后,发作仍然没有停止的征象或反复的癫痫发作在发作间期中枢神经系统的功能没有恢复到基线
癫痫发作持续时间
Gastaut等通过对数千例强直阵挛发作(GTCS)的临床观察发现,强直期<20秒,阵挛期<30秒。
Kramer报道继发性GTCS平均持续时间53秒
Theodore等通过视频脑电图监测证实,继发性强直阵挛发作病人一次发作平均时间62秒(16-108秒)。
Shinnar等报道儿童一次惊厥性癫痫发作持续时间一般不超过4分钟。
Lowenstein等建议在成人及儿童(〉5岁)中,将全身惊厥性持续状态持续时间定义为5分钟以上。
癫痫持续状态分类
全面性癫痫持续状态
-全面性强直阵挛癫痫持续状态
-阵挛性癫痫持续状态
- 失神性癫痫持续状态
-强直性癫痫持续状态
-肌阵挛性癫痫持续状态
局灶性癫痫持续状态
-Kojevnikov部分性持续性癫痫
-持续性先兆
- 边缘性癫痫持续状态
-伴偏侧轻瘫的偏侧抽搐状态
诊断原则
患者有癫痫发作史,其他病史、发作的临床表现对诊断有重要意义
脑电图在诊断、鉴别诊断、分类、监护、疗效判断等方面有重要的价值
治疗目的
尽快终止发作,一般应在SE发生的10分钟内终止发作;
保护脑神经元;
查寻病因,去除促发因素;
保护心、肺功能。
治疗原则
全面性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治疗
非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治疗:静脉注射安定或氯羟安定,用法同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
恢复和调整原口服药物
癫痫专业专家会诊
全面性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治疗
一般措施
10分钟内终止发作的治疗
超过10分钟终止发作的治疗
维持治疗
病因治疗
治疗中的评价
一般措施
保持呼吸道通畅;
给氧;
监护生命体征:呼吸、心脏功能、血压、血氧等;
建立大静脉输液通路;
对症治疗,维持生命体征和内环境的稳定;
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实验室检查,如全血细胞计数、尿常规、肝功能、血糖、血钙、凝血象、血气分析、ADEs血药浓度监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