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编号: 号
劳动合同书
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合同之用。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劳动合同内容。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约束效力,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
二、用人单位应当认真履行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的义务。
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它有效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
四、本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均不得擅自涂改劳动合同内容。
五、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不得代为保管乙方劳动合同。
六、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通化县鹏飞职业技术培训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通化县快大茂镇新风路999号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李岩峰
邮政编码: 134100
联系电话: 0435-5250399
乙方(劳动者) 姓名:________________ 性别:
出生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月日
乙方原工作单位: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吉林省劳动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一) 种类型合同。
(一)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于年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月_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于年月日起生效。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合同: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完成时终止。
其中试用期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通化县快大茂镇新风路999号。
第四条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乙方实行(一) 工时制。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或甲方按照乙方工作性质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第六条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第七条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可按合同签署工作范畴内适当安排工作。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每月 30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或按
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