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江苏省自然科学高级实验师
资格条件(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资格标准
系统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技术,熟悉本学科国内外的实验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组织和指导大型实验技术工作以及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能力;有丰富的业务实践经验,在实验技术和仪器设备的改造方面,或在引进的技术和设备的使用、改造方面,做出了显著的成绩;具有较高的学术研究能力,具有指导中、初级实验技术人员的能力;具有外语和计算机的应用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术作风正派。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实验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实验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实验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取得实验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三)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实验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四)取得实验师资格后,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下同)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下同)。
第五条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实验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的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评审条件
第六条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系统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技术,熟悉本学科国内外的实验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
第七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取得实验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担并组织领导本学科的重大实验工作;
(二)对本学科的实验方法和实验技术加以改革、创新,能解决实验工作中出现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三)在实验工作方面,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能进行技术指标的鉴定工作,能制定实验室建设的中、长期计划、规划;
(四)能指导和培养中、初级实验技术人员。
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实验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二)县级科技进步奖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三)国家专利获得者。
(四)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要贡献者)。
第九条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实验师资格后,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实验报告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主要作者)。
(三) 撰写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或实验报告3篇以上(主要作者)。
第十条外语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硕士研究生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