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上海麦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确认意见中所使用的词语含义与《上海麦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一致。
本公司前身麦杰有限成立于2000年10月8日,由自然人卢学东、詹翔和杨永
军共同出资组建,成立时注册资本50万元,经过历次现金增资,改制前注册资本
为700万元。2008年5月15日,麦杰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500
万元。股份公司成立后,经过两次增资,目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4,015万元,法
人代表卢学东先生。公司设立以来的历次股本变化情况如下:
一、本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1、股份公司设立以前的股权结构变化
2000 年 10 月 8 日,设立麦杰有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 万元(分三期缴足,第
一期出资额 10 万元,第二期、第三期出资额分别为 20 万元。)
2007 年 1 月,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 200 万元
2007 年 12 月,第二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 220 万元
2008 年 1 月,第三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 600 万元
2008 年 3 月,股权转让和第四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 700 万元
4-5-1
(1)麦杰有限成立及分期出资情况
麦杰有限成立时注册资本50万元,法定代表人卢学东。卢学东、詹翔和杨永
军三名自然人分别认缴出资20万元、15万元、15万元,分别占公司注册资本的40%、
30%、30%,首期出资额为10万元,卢学东、詹翔和杨永军分别以货币资金出资4
万元、3万元、3万元。2000年9月27日,经上海高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
沪高验(2000)第316号《验资报告》验证,麦杰有限首期10万元实收注册资本
到位。2000年10月8日,麦杰有限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登记注
册,领取了3101152002306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1年9月26日,经上海高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沪高验(2001)
第225号《验资报告》验证,麦杰有限第二期出资由卢学东、詹翔和杨永军分别
以货币资金出资8万元、6万元、6万元,实收注册资本30万元到位;并于2001年
11月9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2004年10月22日,经上海高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沪高验(2004)
第134号《验资报告》验证,麦杰有限第三期出资由卢学东、詹翔和杨永军分别
以货币资金出资8万元、6万元、6万元,实收注册资本50万元到位;并于2004年
11月25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至此,麦杰有限成立时全体股东认缴出资50万元注册资本全部缴足,各股东
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卢学东 20 40
2 詹翔 15 30
3 杨永军 15 30
合计 50 100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麦杰有限系依据有关规定享受“资本金分期到位”
的优惠政策而设立,虽然麦杰有限第三期出资延迟了一年,但 50 万元注册资本
已全部缴足,且在分期出资期间依法完成了历年工商年检;麦杰有限并未因延迟
缴纳资本金受到工商部门的行政处罚,延迟缴纳资本金对麦杰有限的有效设立、
4-5-2
合法存续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构成实质
性障碍。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麦杰有限于 2000 年 10 月 8 日设立时,系按照上
海市有关中小企业扶植政策享受分期出资的方式设立,麦杰有限股东存在延迟一
年才缴纳完全部出资的情形,麦杰有限已通过工商主管部门的历年工商年检,工
商主管部门也未对麦杰有限作出任何的处罚,本次注册资本缴纳延迟行为不影响
麦杰有限的有效设立、合法存续,不会对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
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2) 麦杰有限第一次增资情况
2007年1月4日,麦杰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增加注册资本150万元,由卢学东、
詹翔、杨永军分别按原出资比例认缴出资。2007年1月11日,上海高科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沪高验(2007)第001号《验资报告》验证,麦杰有限注册资
本全部到位。
2007年1月18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予以变更登记并换发
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此次增资完成后,麦杰有限注册资本增加至200万元,
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卢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