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证券代码:600497 证券简称:驰宏锌锗编号:临 2009—49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 2009 年配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将人民币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 1022 号文件核准,公司以股权
登记日 2009 年 11 月 30 日总股本 780,000,00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配售 3 股
的比例和 元/股的价格向全体股东配股,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51,52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0,273, 元,公司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11,246, 元。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
次发行出具中审亚太验【2009】020023 号验资报告。上述款项已存放于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翠峰支行的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计划全部用于“会泽6万t/a粗铅、10 万 t/a 电锌及渣
综合利用工程”项目资本金,由于该项目建设期较长,将造成部分配股募集资金
暂时闲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上市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得超过募
集资金净额的 50%,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 6 个月”的规定,公司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将人民币 亿元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6 个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云南驰宏
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并承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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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以自有资
金及时、足额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尚须召开
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并提供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生产经营的
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优化财务指标,维护公司和投资
者的利益,支持公司又好又快地发展。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时,公司承诺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以自有资金及时归还募集资
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