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为维持良好的经营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以使员工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旺盛的精力,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齐齐哈尔北兴特殊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考勤管理第一条公司各部门、班组的考勤管理统一接受企管部的管理, 并设置兼职的考勤员进行监督、检查。第二条考勤员应予每月 1 日前递交上月的考勤记录, 汇总到劳资员。劳资员有权对其中的记录进行抽查。第三条公司的标准考勤时间为: 上午: 8:00-12:00 下午: 13:30-17:30 第四条生产岗位可以根据生产的具体情况设置考勤时间, 其方案在报企管部备案后,按照规定的时间执行考勤。第五条考勤文档包括考勤记录和考勤报表。考勤记录为考勤员逐日登记的员工考勤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考勤报表为考勤员月末编写的统计表,其中应包括:部门名称、员工姓名、应出勤日、实出勤日、加班时间、请假天数、迟到、早退、旷工小时( 天数) 等。第六条员工应严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离岗,更不得旷工。第七条考勤员应严格考勤制度,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第八条超过规定上班时间 15 分钟未到岗者,记为迟到一次;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 15 分钟离岗者,记为早退一次。第九条员工临时离岗, 需向直接主管领导请假, 在安排其他员工暂管其职责后方可离岗,且时间不得超过 15 分钟。否则,按擅自离岗处理。第十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记为旷工: (1) 当日迟到、早退超过 15 分钟的; (2) 当日未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的; (3) 未到岗而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核查为虚假的; (4) 到岗后擅自离岗时间累计超过 1 小时的; 第十一条上述条款中的迟到、旷工行为,经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事后查证,确认员工有见义勇为、替工厂挽回损失之有利行为者, 其记录的迟到、早退不予撤销, 其旷工记录可更改为公假。其相应的处罚不变,但可根据公司有关的奖励条款予以奖励。第十二条有关考勤管理的奖惩规定: (1) 迟到早退一次,扣除薪点数 5 点;当月超过三次后,每次扣除 10 点; (2) 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次数达 6 次,或累计时间超过 1 小时的,记做旷工一日。(3) 擅自离岗在 15 分钟以内的,每次扣除薪点 5 点; 15-30 分钟以内的,每次扣除薪点 10 点; 30-60 分钟的,每次扣除 20 点。(4) 旷工半日,扣除薪点数 40 点;旷工一日,扣除薪点数 80 点; (5) 当月旷工累计 3 日,全年旷工累计 10 日的,记警告处分一次。(6) 当月旷工累计 5 日,全年旷工累计 15 日的,予以辞退。(7) 员工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脱岗者,经本人申请,企管部批准,可记嘉奖一次(8) 考勤员虚报、漏报的, 每次扣除薪点 10点; 当月超过 4次, 记警告处分一次。(9) 员工刁难考勤人员,视情节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10) 私自涂改、毁损考勤记录的,给予记过处分。请假管理第十三条公司规定休假包括两大类:福利假和非福利假。福利假包括:每周公休假日、每年法定节假日、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等。非福利假包括病假、事假、公假等。第十四条各类休假均含公休假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第十五条病假系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病休息所申请的时间。除急诊外,病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