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徽省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安徽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方案》和中国残联《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一、任务目标—— 2012 年为 420 名智力残疾儿童免费进行系统康复训练。—— 2013 — 2015 年,各年度任务数另文下发。二、救助对象——救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城乡有康复需求的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其中优先救助城乡低保家庭的智力残疾儿童。——年龄不超过 7周岁。——诊断明确、有康复训练需求、身体状况稳定、家庭成员配合的智力残疾儿童。三、救助标准为每名救助儿童按每年人均 12000 元的标准给予康复训练补助。四、工作体系(一)组织管理。——省残联会同相关部门成立康复项目办公室,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下达任务;审核项目定点康复机构;组织培训;检查、督导各地项目执行进度和质量; 监管各地资金使用和管理,考核评估项目执行成效。——省残疾人康复研究中心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与管理;做好项目公示、档案和数据填报、检查评估、统计项目数据等工作。——市残联会同相关部门成立康复项目办公室,负责救助对象的筛选与上报工作;申报定点康复机构,安排救助对象进入康复机构训练;检查、督导项目开展情况;监管经费使用;做好本市项目档案和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做好家长培训告知和项目宣传工作。(二)训练服务。——项目专家组省残联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项目专家组,依照中残联标准制定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基本规范和检查评估实施办法,推广实用康复技术,促进智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融入社会生活;有重点地深入康复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参与项目实施成效的检查评估。——定点康复机构做好康复专业人员和基本设备设施的配置,保证开展智力残疾儿童康复的必要条件;采取机构集中评估、训练和家庭康复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救助的智力残疾儿童进行系统康复,定期进行康复评估和总结,提高康复效果,促进机构康复向社区、家庭延伸。五、工作流程——确定定点康复机构省残联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康复机构资源调查,选择符合条件的残联康复中心、教育部门特殊教育学校、残健融合幼儿园、卫生部门的妇幼保健中心(院、所)以及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儿童康复服务机构等承担项目任务, 签订项目目标责任书,报中国残联社会服务指导中心审核备案。——筛选安置救助对象市残联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贫困智力残疾儿童筛查调查,选择诊断明确、符合救助条件的智力残疾儿童,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或居(村)委会推荐,家长或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残联填写《贫困智力残疾儿童筛查和康复救助审批表》和《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安置(转送)考核表》, 经市残联审批后安排至定点康复机构训练。没有定点康复机构或康复机构不能满足本市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的市可将残疾儿童转介输送至外市的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实施系统康复救助儿童到选定的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评估,制定个别化训练计划,进行运动、感知、认知、言语、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等方面能力训练,建立康复训练档案,定期进行阶段评估,培训智力残疾儿童家长;机构康复一般每年不少于 6个月,每天训练时间不少于半天,有条件的机构应该建立全日康复流程,康复训练效果评估应达到有效以上;康复机构要专门组织受助儿童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娱乐等社会融入活动,每年不少于 4次;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