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事业单位设立登记”流程图
申请:事业单位领取、填写设立登记相关表格,同时提交资产证明、房产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负责人任免书、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受理
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有效,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予以退回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审查核准
对受理的单位进行审查,作出核准或不核准的决定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发证
颁发《证书》,缴纳相关费用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公告
依事业单位要求予以公告
不符合要求退回,并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
“变更登记”流程图
申请
领取、填写变更登记表格,同时提交变更事项证明材料
审查核准
对受理的变更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和终审,分别作出提请核准或予以驳回的处置,并作出予以核准或不予以核准的决定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公告
依事业单位要求予以公告
受理
查验申请变更登记材料是否齐全有效,对登记事项的变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初审,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换证
收缴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颁发变更事项的证书,缴纳有关费用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公告
依事业单位要求公告变更事项
不符合要求退回,并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
“注销登记”流程图
申请:填报注销登记申请书,并提交单位撤销文件、债权债务清算报告,法人证书正副本等
公告
依事业单位要求公告变更事项
受理审查
对提交的各种文件和资料予以查验,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退回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核准
对申请注销的事项予以核准,作出注销与否的决定,收缴法人证书及印章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不符合要求退回,并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
“工资基金审批”流程图
提交工资基金管理手册,报告本月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
公告
对注销单位公告
核对应拨款人数和应发工资总额,作出批准与否的决定,违反管理规定的重新申报。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合格的盖章批准。违反规定说明原因,并作出相应处罚决定
“人员调配”流程图
申请:由用人单位向县编办写出书面申请,写明用人的数量、岗位、人选、来源等情况
受理审核
县编办根据用人单位申请认真审核用人单位的编制情况,是否空编,是否申报了用人计划,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并向县编委会写出处理意见,不符合的予以退回。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填表
对县编委会批准的申请,由县编办通知本人填写《人员流动审批表》,并报县编委领导会签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手续办理
凭县编委会领导会签的《人员流动审批表》,由县编办开据《列编通知书》和《增人计划卡》,用人单位凭《列编通知书》和《增人计划卡》办理增资,调动等手续。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不符合要求退回
“科级行政事业单位内设股室撤销、更名、合并和领导职数核定”流程图
申请:需要调整的单位要向县编办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情况
受理审核
县编办对单位的申请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找出有关的政策依据,符合政策的申请事项予以受理,否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