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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科毕业论文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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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科毕业论文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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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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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
法学专业专科
毕 业 作 业
题 目: 民商案例30
分 校: 电大
指导教师: 铭 讼的,应当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1998年7月5日
〔院印
凌 源 市 人 民 法 院
举证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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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凌民初字第120号
凌源杖子化工厂利民: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现将有关举证事项通知如下:
一、当事人应当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当事人没有证据或者提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二、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或经人民法院核实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并应对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据对象和容作简要说明,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三、申请鉴定,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四、你方申请证人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的十日前向本院提出申请。
五、申请证据保全,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的七日前提出,本院可根据情况要求你方提供相应的担保。
六、你方在收到本通知书后,可以与对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举证期限后,向本院申请认可。你方与对方当事人未能协商一致,或者未申请本院认可,或本院不予认可的,你方应当于1998年8月1日前向本院提交证据。
七、你方在举证期限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本院申请延期举证。
八、你方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交的证据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新证据"的规定的,视为你方放弃举证权利。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九、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之一的,你方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的七日前书面申请本院调查收集证据。
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可以不受第四、五条十日和七日的限制。
1998年7月8日
凌 源 市 人 民 法 院
举证通知书
〔1998凌民初字
化肥玉满: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现将有关举证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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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事人应当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当事人没有证据或者提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二、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或经人民法院核实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并应对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据对象和容作简要说明,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三、申请鉴定,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四、你方申请证人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的十日前向本院提出申请。
五、申请证据保全,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的七日前提出,本院可根据情况要求你方提供相应的担保。
六、你方在收到本通知书后,可以与对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举证期限后,向本院申请认可。你方与对方当事人未能协商一致,或者未申请本院认可,或本院不予认可的,你方应当于1998年8月1日前向本院提交证据。
七、你方在举证期限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本院申请延期举证。
八、你方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交的证据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新证据"的规定的,视为你方放弃举证权利。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九、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之一的,你方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的七日前书面申请本院调查收集证据。
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可以不受第四、五条十日和七日的限制。
1998年7月8日

民事答辩状
被告:化肥。住所地省市。
法定代表人:玉满,经理
答辩人就原告与被告著作权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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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凌源杖子化工厂的广告不是我国著作权所指的作品,其题材不在"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其次,凌源杖子化工厂的广告不是其创作,抄袭了省《教你发财》和《技术学习》刊物的部分容,所以不具有主权利的主题资格。再次,凌源杖子化工厂的广告属于著作权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