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流程图
案件来源
监督检查发现的、举报的、投诉的、其他部门移送的、上级部门交办的、以及其他途径发现的
组织核查
发现违法行为线索后,应当在15日内,组织2名以上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核查,向当事人或有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流程图
案件来源
监督检查发现的、举报的、投诉的、其他部门移送的、上级部门交办的、以及其他途径发现的
组织核查
发现违法行为线索后,应当在15日内,组织2名以上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核查,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收集必要的物证、书证、当事人陈述、现场笔录等证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的,制作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案件受理
除日常监督检查外,其他案件均使用《案件受理记录》文书
归档
备案
到所属质监部门法制机构备案
结 案
执行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当场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到指定银行,当场收缴罚款的,按《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当场交付当事人
案件承办人员将《当场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并使用送达回证
当场处罚
填写预订格式、编有号码的《当场处罚决定书》
告知
对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理由、处罚种类及幅度,并告知当事人其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
拟作出当场处罚决定
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