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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工伤政策宣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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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工伤政策宣传.doc

上传人:阳仔仔 2022/1/20 文件大小:10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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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工伤政策宣传.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1
医疗、工伤政策宣传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部分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是什么?
答:①用人单位整体参保:
用人单位统一按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8%缴纳;在职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总额的2%缴纳,由用人单位代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⑥各类美容、健美项目、减肥、增胖、增高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运动和康复治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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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各种健康体检。
⑧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⑨未开展项目及其他功效不确切、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㈣ 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
磁热疗法、小儿治疗类、内科病推拿、中药蒸气浴、足底反射治疗、医疗气功治疗、辩证施膳指导、煎药等。
㈤ 特殊医用材料类、
①物价、卫生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②属于美容、健美、保健项目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使用的特殊医用材料类。
③自费治疗项目的医用材料。
④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㈥ 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类
①电视费、电话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
②膳食费。
③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④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
⑤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⑥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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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其他
①省物价、卫生部门未明确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医疗费用。
②出国出境探亲、进修、讲学期间的医药费用。
③因犯罪、打架、斗殴、酗酒、吸毒、***、自伤自残、蓄意违章、交通事故、工伤、职业病、集体食物中毒、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医疗事故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7、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是什么?
答: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主要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门(急)诊看病的药品、诊疗、材料等医疗费用。同时还可支付住院费用中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且应由个人负担的药品费、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等费用。
8、什么是医保社会统筹基金?其支付范围是什么?
答:参保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记入个人账户以外的部分,称为“社会统筹基金”。社会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
①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时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中超过起付段、低于“封顶线”,应由社会统筹基金负担的部分。
②门诊特殊病种的医疗补助。
③符合规定的家庭病床医疗费用。
9、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的支付范围是什么?
答:参保人员结算年度内住院(包括比照住院)发生的超过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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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以上(不含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至25万元以内的部分。7万元—20万元部分的,由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报销90%,20万元—25万元部分的,报销60%。
10、参保人员在不同等级的医院住院治疗时,起付段如何确定及如何支付?
答:①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段为4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三级医疗机构800元,转外就医医疗机构1100元。同一年度第二次及以上住院的,住院起付标准减半执行,但不得少于400元。
②参保人员因特殊情况15天内再次入院的,两次住院费用可合并,不再收取起付段,不增加住院次数,等级不同的医院之间按照等级最高的医院标准收取起付段差额。职工连续住院超过90天,作另一次住院计算。
11、住院医疗统筹待遇是如何确定的?
答:①报销比例:起付标准至7万元(含7万元)以内符合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5%,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0%,三级医疗机构为85%
按规定转市外定点医院的,报销85%,转市外非定点医院的,报销75%。
退休人员比例在上述标准上提高2%,建国前老工人报销比例为97%,恶性肿瘤病人自付比例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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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恶性肿瘤放化疗、需透析肾功能衰竭、颅内良性肿瘤等特殊门诊费用参照住院费用管理规定结算,起付标准为400元,起付段费用每年只缴纳一次,报销比例为95%。
③情感性精神病患者在专科门诊或在专科医院住院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按实支付。
④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超过7万元的,由大病救助统筹基金报销,具体报销比例为:7万-20万(含20万)报销比例为90%,20万-25万报销比例为60%。
12、转诊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答:①住院病人在市内转院,转出、转入医院均按结算办法有关规定与保险处办理结算。住院病人由市内转到市外,出院后一个月内必须持转诊手续、出院小结、医疗费清单和符合规定的医疗费收据,到保险处审核报销。
②转院病人“起付段”的收费办法为:下一级医院转往上一级医院,接受转院的上一级医院补收“起付段”的差额部分;上一级医院转往下一级医院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