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4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资料表 6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8
第四章 招标需求 20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20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文本 26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视履约情况无息退还,但如中标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在其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获得相应赔偿,不足部分采购人有权继续向中标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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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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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法:
1、合同签订后15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
2、规划前期研究完成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20%;
3、项目按计划进度通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家论证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
4、完成最终成果提交至采购人,成果正式批复并入库后,结清余款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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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5月底前完成初步规划研究方案;2021年9月底前完成规划研究成果;2021年12月底前完成专家论证并提交规划成果,同时组织开展报批工作。(如遇上级政策、要求调整,成果上交时间可以随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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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有关要求:
1、服务地点/服务现场:业主指定或认可地点;
2、应提供的其他辅助服务/工作任务:详见“第四章 招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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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服务费:
1、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宁波市中介超市网就本项目中选价格(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向中标人进行收取。此费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缴纳。
2、中标人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即向本招标代理机构以现金、转账方式支付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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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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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财采购监字〔2009〕28号文《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投标人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中标或成交投标人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投标人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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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鄞州区云龙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人民政府”。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3.“投标人”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4.“货物/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台账记录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投标人应提供合格的服务,合格的服务应是在国内可合法提供的、不受第三方限制的、免受追索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
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产品和服务。
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人的投标对任何带“★”号的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偏离和未作实质性响应都将直接导致无效标。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疫情期间,在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同时递交加盖投标人公章参与微信开标的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微信号纸质说明材料。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七)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得转包,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否则中标人不得分包给他人。
(八)特别说明
★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招标文件允许的除外)。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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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
(九)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