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水利部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职改办〔2013〕18号
部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做好我部201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组织方式
(一)自行评审
由部职改办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审的水利工程系列正高级,经济、会计、卫生系列副高级,档案、政工系列副高级及中级,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申报工作。
(二)委托评审
由部职改办委托其他单位评审的专业技术资格,其申报必备条件,以我部相关规定及要求为准。社会科学研究员、自然科学研究员、资深翻译、一级翻译等专业申报材料(含单位上报材料及个人申报材料)的格式要求,以委托评审单位规定的格式要求为准;其他委托评审专业申报材料的格式要求与我部自行评审专业格式要求一致。委托评审专业的申报工作待委托单位评审安排确定后,由部职改办另行发文布置。
二、申报要求
(一)学历资历要求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必须符合我部规定的申报相应专业等级技术资格的学历及资历条件要求。
(二)职称考试要求
1、职称外语考试
申报各类专业技术资格,需取得相应类别等级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符合免试条件须提交免试审批表。根据人社部《关于2013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59号)精神,全国通用合格标准为60分,有效期10年;我部2013年度合格线为50分,只在当年申报有效。
2、职称计算机考试
申报副高级及以下各类专业技术资格,需参加全国职称计算机考试并取得规定数量模块的合格证书(副高级为4个,中级为3个),或参加部职改办组织的相应等级的计算机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须提交免试审批表。
3、职称专业理论考试
申报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需取得职称专业理论考试合格证书或达到我部规定的合格线。其中:申报高级会计师的申报人员,应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专业理论考试,2013年全国高级会计师理论考试通用合格标准为60分,有效期3年;我部2013年高级会计师专业理论考试合格线为50分,只在当年申报有效。其他专业申报人员,应参加我部组织的相应专业理论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三)教育培训
按照我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激励约束机制的意见》(水人事〔2011〕116号)要求,自2013年起,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须满足参评前5年参加各类培训时间累计达到3个月或2013年当年达到12天(72学时)的要求,否则不得申报。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单位上报材料
(1)2013年度报部评审各级各类职称的申报情况综合报告1份。
(2)《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一览表》(附件1)1份,可由职称申报系统导出,并分系列、分级别、分表打印,与电子版一并上报。
2、个人申报材料
(1)申报方式
部自行评审专业,实行个人纸质申报与网上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纸质申报材料与网上申报材料相应内容填写应保持一致,各项内容字数应控制在600字以内。
(2)申报材料
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请从中国水利人才网自行下载)一式2份, A4纸双面打印,单独装订,不要另作封面,不得自行更改本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