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配套资助资金使用合同
(合同编号: )
项目名称:
用款单位:
营业执照号:
机构代码:
联系人:
电话:
邮政编码: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二○一一年制
甲方: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乙方(用款单位):
乙方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 帐号:
为落实《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优惠政策,扶持我市文化企业的发展,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以下简称甲方)同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申请,决定对乙方申报的项目实施配套资助扶持。为保证配套资助资金得到合理、有效地使用,甲乙双方就资金使用的有关管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根据深文产号文通知,甲方向乙方提供资金人民币(大写) 仟佰拾万元整,(小写) 万元,供乙方(项目名称和申请类别)无偿使用。
项目补贴资金分____期拨付,进度如下(具体拨付时间与拨付金额):
第二条乙方须是符合《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主体且不存在该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申请项目必须符合《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在项目资助期间,如乙方或资助项目迁移至深圳市外
或经甲方认定不再满足以上条件的,应向甲方返还已发放的全部项目补贴资金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
第三条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编制项目投资预算;
(二)落实项目实施条件;
(三)对获得的配套资助资金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四)接受甲方对配套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
(五)按季度和年度向甲方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执行情况报告,按季度和年度向甲方递交企业财务报表;
(六)所获得的配套资助资金,应当按国家和广东省有关部门所规定的资金开支范围使用;
(七)在对项目进行宣传推介时,需在明显位置标注该项目获得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
第四条项目配套资助资金应采取专用帐户、封闭管理的方式进行管理。乙方专用帐户上的资金专款专用,必须直接用于所申请的项目开发,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条甲方有权会同监管银行对乙方提出的资金使用申请进行审查,发现超出合同规定使用资金或改变资金用途的,甲方可授权监管银行拒付。
第六条乙方要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和合同的有关要求,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并实行单独核算,符合政府采购条例要求的,应办理政府采购有关手续。
第七条获项目配套资助的项目因其他原因终止,乙方应当报告甲方,除因乙方破产原因外,乙方应将按《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将开支剩余后的项目配套资助资金归还甲方,由甲方归还市财政局,已开支的资助资金形成的项目剩余资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
第八条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完成项目后,应根据《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验收办法(试行)》的规定申请甲方验收。
第九条对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或违反《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之有关规定使用资金,认定为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后续资金拨付,并有权要求专户银行冻结帐户资金,以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此种情形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并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全部已拨资金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