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规定
目的
防止不同类型、不同状态的产品混存、混用。当有需要时,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物料、半成品和成品的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
职责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规定
目的
防止不同类型、不同状态的产品混存、混用。当有需要时,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物料、半成品和成品的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
职责
技术开发部负责标识设计或确定产品标识方式。
生产车间、仓库、质量保障部负责产品标识和状态标识的实施和控制。
质量保障部负责监督标识实施,负责组织追溯。
程序
标识分类与方法
标识分检验状态和产品标识两大类。
本公司标识的方法有区域线划分与标牌挂牌标识等方式。
检验状态标识
检验状态的种类:
a. 待检(尚未检验、待检的产品)
b. 合格(已检验合格的产品)
c. 不合格(已检验不合格的产品)
d. 待处理(已检验不合格,等待评审处置的 产品)
标识的方式:可采用挂牌或分区域等方式。
原料的标识
仓库使用分区域、材料卡等方式对不同品种、型号、规格的材料进行标识。
原材料检验状态的标识:原材料未检验前放置在来料检验区,不做标识;不
合格品放在不合格品区并做好自行处理或退货的工作准备。 检验后合格品入库,
分区域存放,原材料的信息体现在材料卡上。
在制品的标识
产品属性:如果在加工过程中,产品本身无法识别时,应做好标识,并认真填写《产品质量 PC表》,《产品质量 PC表》作为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标识。
检验状态:未经过规定的检验, 产品不做任何标识, 经过操作者自检和质检员检验之后,分别在《产品质量 PC表》上签字,不合格品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置。
成品的标识:产品完成后,质检员按照《试验大纲》中的要求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质检员在《产品质量 PC表》上签字,并填写相应的《例行实验报告》。
交付产品的标识: 交付的产品应附带 《例行实验报告》,质量保障部保存 《产品质量 PC表》和《例行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