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阳泉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分解项目序号工作目标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办结时限组织领导体系1建立各县(市)区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完善和落实开展全民创业行动的工作措施,确保全民创业工作扎实推进。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成员单位按月上报制定全市全民创业活动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各新闻单位对全民创业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市人社局市委宣传部按月上报2建立政银企协调联席会议制度,推进政府、银行与企业的沟通联系,搭建政银企交流合作平台。市政府办银行、人社局及相关部门按月上报政策支持体系3制定对各类创业主体减免登记类、管理类、证照类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具体办法。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按月上报4落实国家、省、市在放宽市场准入和注册限制等方面的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主体及时核发经营执照,实行零成本注册。按月上报5制定对申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在农村从事一般商业零售和修理服务的流动小商小贩、农民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减免各种费用的政策并予以落实。按月上报6落实对各类创业主体减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市国税局地税局市财政局、市中小企业局、市残联按月上报7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减征企业所得税。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按月上报8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农业生产资料和部分饲料免征增值税。企业从事税法规定的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营业税。按月上报9从事自然科学领域的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按月上报阳泉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分解项目序号工作目标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办结时限政策支持体系10帮扶残疾人员自主创业。对残疾人个人从事加工、修理修配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残疾人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按规定减征个人所得税。市国税局地税局市财政局、市中小企业局、市残联按月上报政策支持体系11加强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服务,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团市委市人社局每季度上报12制定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批准辞职创办中小企业激励优惠政策。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2010年11月前完成13制定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定、晋升,档案管理、身份保留等方面的优惠支持政策并落实。2010年11月前完成14制定退役军人和军转干部创业管理办法。市民政局市人社局2010年11月前完成15建立创业资金。制定创业基金建立、管理、使用办法,支持创业者创业活动及创业辅导基地和创业辅导机构建设。市财政局市人社局、中小企业局2010年11月前完成16制定外出经商务工人员回城和大学生到本市投资创业的奖励政策并予以落实。2009年底前完成17制定从事服务业、加工业、商业及种植业、养殖业的贫困残疾人的创业扶持政策并落实,扶持资金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市残联2010年11月前完成18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创业主体的信贷支持意见,降低对创业主体的贷款门槛,开辟绿色通道,简化贷款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人民银行各金融机构2010年10月前完成阳泉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分解项目序号工作目标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办结时限政策支持体系19建立和完善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整合扩大政策性担保公司的担保资本金规模,增强资本实力。到2010年,,担保业务量达到5亿元。市财政局政策性担保公司、相关成员单位按月上报政策支持体系20把民营经济发展用地纳入城乡建设用地总体规划,制定创业主体用地优惠政策。各类创业主体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手续时,除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外,可采取租赁方式用地。市国土资源局2010年10月前完成2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本经济组织集体土地创业,可办理集体建设用地征用(占地)手续。鼓励各类创业主体以集体土地入股方式进行创业。土地招拍挂行政审批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按月上报22制定对创业主体进行规费收取优惠政策,公开对创业主体的行政事业收费名录和标准,名录以外的严禁收取。市物价局市财政局2010年10月前完成23依法从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等方面支持全民创业,做好创业辅导基地(园区)用地规划。市规划局市人社局、中小企业局2010年10月前完成24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初次自主创业的(除国家限定的行业外),可向当地经办银行申请不超过5万元小额担保贴息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按月上报25对创业成功人员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