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
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
1 / 12
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
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按照
《国家适宜技术成果
1500 项),建设
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
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
3 / 12
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业化服务机构 1000 家,全省技术合同登记交易
额累计达到 X 亿元。(责任单位: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
完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 围绕我省重大产业发展需求, 支持企业牵头联合高校院所等建设一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推动建立不同形态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组织, 促进创新资源优势叠加, 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到 X年,建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160 个,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 80 个左右。(责任单位: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省知识产权局)
加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围绕重点产业发展技术需求, 组织关键共性技术、瓶颈技术攻关,组织实施生物技术与医药、信息技术及其集成电路等 10 个重大科技专项,加强应用基础研究,突出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加强资源统筹,整合现有省级科技计划,按照科技创新规律构建布局合理、定位清晰、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省级科技计划体系。 按照科技科研活动及科研项目属性,完善项目分类评价及管理机制。创新财政科技资金投入方式,建立竞争性和稳定性、 前补助和后补助相结合的财政资助机制, 为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提供支持。(责任单位:科技厅,财政厅)
(二)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
构建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体系。 着力推动发展核技术、 航空航天、燃气轮机、信息安全、北斗导航、激光等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军民融合
产业,着力打造一批军民融合产业集群。到 X 年,培育 50 户军民融
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
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
4 / 12
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
合型骨干企业,发展壮大一批 50 亿元级、 100 亿元级大企业、大集
团,推动军民融合主营业务收入突破 4000 亿元。(责任单位:省国
防科工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
建设军民融合核心载体。 加快建设核动力产业基地、 银河·596
产业基地、航空发动机产业基地等十大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和一批特色
军民融合产业园区。 (责任单位:省国防科工办,省发展改革委、省
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
构建军民融合协同创新体系。 面向军民融合产业发展需求, 探索通过军建民用、民建军用、军民共建共用等多种方式,建设一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协同创新平台。分类推进国防科技实验室、军工重大试验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等向社会开放,推进军地在基础信息、医疗卫生、教育等社会资源上共建共享。 (责任单位:省国防科工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
(三)发展壮大创新型企业。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 强化政府对创新活动的服务和引导,加大对企业主导的新兴产业链的扶持力度, 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支持企业参与制定重大技术创新计划和规划、 修订国际标准及国家标准,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和承担重大科技项目。 鼓励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平台,支持企业自建、 联建、收购研发设计机构, (责任单位: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省知识产权局)
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
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
5 / 12
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 争取到 X 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超过 30%,高新技术企业达到
5000 家,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超过 X0 亿元。(责任单位:科技厅,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省知识产权局)
实施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培育工程。 建设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 支持争创国家小 , 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到 X 年,努力实现每年增加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X0 家。(责任单位:
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金融工作局、省知识产权局、人行X
分行、 X银监局)
推进传统产业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面向机械制造、 食品白酒、纺织等优势传统产业, 推广和应用一批新技术、 新材料、新设备,推进传统产业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