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六安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工作机制流程图
项目论证
区招商局:
向各有关单位转交投资商基本情况和项目资料(投资计划书)。
区招商局:
提请管委主要领导召集,分管领导及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经贸、征地拆迁、环保、安监、财税、招商、安商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项目联合评审会,汇报拟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考察情况,提出初步意见。各部门就产业政策、环保准入、规划选址、土地供应计划、投入产出、安全生产等方面提出意见或建议,并决定是否同意项目入区。招商局在当日内将评审结果通知投资商。
区招商局:
根据两部门提出的准入意见,安排时间,陪同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赴项目投资单位进行实地考察
(主要考察投资者实力及项目基本情况),并在项目评审会上汇报。
项目建成
区经贸发展局:
项目建成投产后,负责协调解决企业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指导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节能减排等
区经贸发展局:
项目建成投产后,负责协调解决企业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指导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节能减排等
区经贸发展局:
项目建成投产后,负责协调解决企业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指导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节能减排等。
区规划建设局、建管办、环保办、消防大队、市直相关单位:
管委负责协调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办理项目质量、环保、节能、节水、防雷、防震、消防、规划等竣工验收手续。
项目落户地开发园区牵头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办理项目质量、环保、节能、防雷、防震、消防、规划验收等竣工手续
项目投资商、项目责任人、相关责任单位:
投资商按协议要求,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工程建设;项目责任人负责项目建设全程跟踪服务和协调工作;管委各相关部门落实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建管办负责建设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督;公安分局及时依法查处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违法犯罪案件,保障项目投资者合法权益。
区规划建设局、东城公司:
负责做好项目地块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按投资协议要求限时完成项目红线外相关配套工程建设任务。
区国土分局、征地拆迁办:
要求征地拆迁办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选定地块的征地拆迁及补偿安置工作,形成净地后,由区国土分局牵头及时办理供地手续。
项目建设
区安商办、区内各职能部门、各垂管机构、项目责任人:
安商办负责投资单位与区内各办事部门对接,提供项目推进流程图,安排落实项目责任人(联系人),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