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寄住借住证明
寄住借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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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住借住证明
寄住(借住)证明
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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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住(借住)证明
兹证明
(先生 / 女士),身份证号码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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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住借住证明
系本人(亲属
/ 朋友),现在居住于本人家中,详细居住地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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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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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人:
证明人身份证号码:
联络电话: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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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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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来京人员持有已满 6 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并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和华侨的服务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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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1. 本人办理:不符合委托代办条件的,由本人办理。 ?
委托代办: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
?
需要什么材料?
身份证明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居住时间证明
(1)
若申请人以《暂住证》或《居住登记卡》作为居住时间证明,需提供:
已满 6 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
(2)
若申请人以纳税凭证或社保凭证作为居住时间证明,需提供:
在京连续缴纳 6 个月 ( 连续缴纳 6 个月的起止时间是指,申领当月的上上月前推连续缴纳 6 个月 ) 纳税凭证或社保凭证。
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之一:
(1) 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包括:
①加盖在京用人单位公章且有至少 6 个月以上尚未履行期限的劳动合同或
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
②由本市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距经营期限届满不少于 6 个月的营业执照。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①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
②租住房屋的:租住居民户房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