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附件1 抚州市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及办学条件评估标准
序号 C 优良中差等级分数备注
优良中差
1 法人资格10% C1-10% 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没有与其它机构合并 10 达不到此项标准,不具备参与资质认定资格
2 领导班子10% C2—6% 领导重视县(区)政府有人分管,成立县(区)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教育局长任组长。教育局一把手亲自抓进校工作。每年专门研究进校工作1—2次,对学校人、财、物均有保障。有培训专项经费,并经常深入进校,及时解决实际问题。有专项经费,基本到位过问不多不够重视,很少过问 6 5 4 3
C3—2% 班子情况校长1人,副校长1—2人,书记专兼职均可,办公室、培训处、教务处或总务处主任1人。年龄档次适当拉开,身体健康,政治素质高,管理能力强,熟悉1—2门教学。有正、副职,结构基本合理有正职无副职,结构不合理 2 1 0 0
C4—2% 文化素质学校班子均大专以上,(其中本科占2/3以上),都达到中级职称,(其中高级职称占1/3以上),校长达高级。比例基本达标比例不够无高级职称 2 1 0 班子成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
3 机构健全 5% C5-2% 机构情况具有5年以上教师培训经验,有专门的培训管理部门。 3年以上培训经验,有专门的培训管理部门不足3年培训经验,有专门培训管理部门无专门培训管理部门 2 1 0
C6-3% 制度建设有全面、规范的培训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不够全面、制度不够规范基本无制度无制度 3 2 1 0
4 教师队伍10% C7—3% 编制配备在校教职工按全县(区)小学教师(即服务对象)总数1%计算编制,规模较小的城区和边远地区(小学教师总数2000人以下)%计算,其中教学人员不少于75%,并有音、体、美、教、心专业教师。基本达到缺编或超编10% 严重缺编或超编 3 2 1
C8—3% 学历、年龄结构专任教师具有本科学历占60%以上,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占10%以上,45岁以下占55%以上。本科高于60%,研究生高于5%,45岁以下低于55% 本科低于60%,研究生低于5%,45岁以下教师50%以上本科低于50%,45岁以上低于50% 3 2 1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专职教师达10%以上的,
4 教师队伍10% C9—4% 业务素质胜任者占90%以上;基本胜任者在10%以下,无不胜任教师。高级职称占25%以上,中级有50%以上,初级低于25%。基本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个别项目差距大很不符合要求 4 3 2 1
5 学校设施15% C10—6% 校舍、设施有独立的校园,占地面积、建筑面积:100万人口以上达50亩、6000m2以上;50-100万人口达30亩、4000m2;50万人口以下达20亩、3000m2;有足够的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宿舍、食堂、会议室、办公室等。无危房。达要求80%以上达要求70%以上不足标准60% 6 5 4 3 无独立校园不具备资质认定资格
C11-6% 教学设施、网络建设有音乐、美术、舞蹈室和琴房,有微机室50台以上,且能上网,语音室、多媒体教室等设备齐全;有独立的学校网站,并与“校校通”相连,能为本区域网络体系提供服务。达要求80%以上达要求70%以上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