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2、低保户;
3、贫困残疾人家庭;
4、其他贫困户;
5、因灾倒房户。
要根据优先帮助住房最危急、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平安住房的要求,合理确定补助对象。
(二)补助标准
依据本地实际和建房户困难程度,确定分类补助标准,原则上新建房屋补助资金10000元,修缮加固的房屋每户补助3000元。
(三)资金管理
严格根据《中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方法》和《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方法》规定,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县里设立特地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账户,集中管理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原则上按工程进度干脆通过银行一卡通发放给农户。县里设立农村危房改造投诉电话,定期组织人员对补助资金的运用管理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发觉问题,刚好订正,肃穆处理。
(四)申报程序
建房对象的确定,按下列程序进
行:
建房对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村民小组民主评议后进行张榜公布,村委会向乡镇人民政府申报→乡镇人民政府依据村委会的申报看法进行审核→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乡镇人民政府的审核看法进行审批→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审批结果报州、省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实施要求
(一)突出重点,有序推动
农村危房改造,主要是指依据住建部《农村危急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急(C级)的房屋进行新建或修理加固,重点帮助对象为分散供给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因灾倒房户和其他贫困户。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项目管理要求做到“六到户”:一是任务到户,8月20日前把危房改造对象落实到户,每个建房户明确详细开工和竣工时间,让户主签字,做好施工打算;二
是公示到户,将每个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的姓名在电视、报纸等媒体上公示,确保工作公开、透亮,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资金到户,补助资金必需由县民政局根据建房补助标准通过县信用联社打卡到户,实行社会化发放;四是建档到户,对每个建房户的姓名、家庭住址、开工时间等基本信息建立电子档案,以备检查;五是标识到户,新建和修缮加固的房屋竣工后要在建筑物的醒目处加挂统一标识牌;六是验收到户,开工后,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对建房进度、资金落实状况等进行督促检查。
(二)科学设计,规模适度
农村危房改造要量力而行,注意实效,在满意基本居住功能和平安的前提下,限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并达到如下建设标准:
1、建筑面积。纳入政府补助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原则上限制在1人户30平方米左右,2人户40平方米左右,3人户以上为60平方米左右,建筑面积
也可依据家庭人口适当调整。
2、房屋结构。住房主体为砖混(木)结构,室内地面硬化、平整、防滑,墙面粉饰,房屋顶部至少要用木(竹)板封闭。
3、配套设施。有独立的厨房、卫生间,有独立的进出道路。照明用电入户,饮用水便利,家具及其他生活设施齐全,能满意居住对象生活须要。
4、设立标识。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房,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管理,在醒目位置设置全省统一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标识。
(三)依法建设,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