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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老旧机动车补贴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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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老旧机动车补贴标准.doc

上传人:beny00011 2016/9/2 文件大小:5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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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为积极促进本市老旧机动车的淘汰更新,实现“十二五”期间淘汰 40 万辆老旧机动车的目标,满足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对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需要, 近日市政府正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京政发[2011]42 号, 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将从 8月1 日正式实施。这是北京继 2009 年、 2010 年采取限行与经济政策鼓励相结合的方法淘汰更新黄标车获得突破性进展后, 对淘汰更新高排放老旧机动车实施的又一项创新举措。北汽集团、长安集团、比亚迪汽车、华晨汽车、东风标致、吉利汽车、一汽丰田、重庆力帆等 10 余家国内知名机动车厂商作为第一批汽车生产企业与第三方交易平台“北京环境交易所”签署了进入交易平台的协议。《方案》提出的以政府经济鼓励和市场机制相结合推动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的政策, 实现了改善环境、惠民利民、拉动内需、促进经济等多赢效果。《方案》重点鼓励重型柴油车和国Ⅰ、国Ⅱ的私人小客车淘汰更新。报废更新老旧机动车, 根据老旧机动车的排污量、残值、车型、污染损失成本、政策衔接、车主意愿等六方面因素, 每辆可得到 2500 元— 14500 元不等( 平均 4000 元/车) 的政府补助, 此外还可获得与政府补助基本相当的机动车企业奖励。政府补助及企业奖励, 将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北京环境交易所”进行。《方案》规定, 补助淘汰更新的老旧机动车是指使用年限超过 6 年,但未达到现行国Ⅳ排放标准的载客和载货机动车。因我市在 200 9 年至 2010 年实行了鼓励“黄标车”淘汰的政策, 所以“黄标车”不再列入补助范围。在京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各级财政供养的车辆, 以及摩托车和低速载货机动车的淘汰, 不享受政府补贴。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是各国大都市面临的共同问题, 是制约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重要原因之一。通过补贴奖励等经济措施, 鼓励购买使用低排放机动车, 引导加速淘汰老旧车辆, 是国际普遍做法。我市曾于 2009 年至 2010 年采用经济鼓励政策淘汰 万辆“黄标车”,为改善空气质量、推动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但随着本市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的不断优化, 机动车排放污染在大气污染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 成为影响空气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目前, 本市机动车保有量近 500 万辆, 其排放的一氧化碳、碳氢和氮氧化物的分担率分别达到了 86% 、 25 %和 56%。由于机动车数量多且还在不断增长, 分布广又不断移动, 因此治理难度相对较大。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 必须在控制污染增量的同时削减污染存量,这是当前我市控制机动车污染的“重头戏”。本市已实施的购车摇号政策和拟于 201 2 年继续率先实施的国Ⅴ机动车排放标准, 将有效减缓新增机动车的污染排放, 但并不能完全抵消“十二五”末本市机动车总量突破 600 万辆带来的机动车排放增量。我市高排放老旧机动车占机动车保有量的比例虽不高, 但它们对污染的贡献率却很大。研究表明,使用 8 年以上的车辆仅占全市机动车总量的 % ,但其污染物排放量占到全市机动车排放总量的 60% 。淘汰更新老旧机动车,将有效优化我市机动车排放结构,进而削减机动车排放污染存量, 达到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的目的。积极促进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 是完成“十二五”国家下达的氮氧化物减排任务的需要。国家要求“十二五”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