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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法官素养,打造专业文明的法官队伍。该院主动开展具有石门法院特色的文化建设,通过开展教化培训、完善制度、技能竞赛等手段,多形式、多层次、多内容的加强法官的业务素养和道德文明教化,造就了一支高素养的干警队伍。8年来先后有19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8人取得了法学硕士学位,本科学历人数达到95%以上。严格实行最高院“五个严禁”的规定,努力构健“不愿为、不敢为、不必为、不能为”的惩治和预防干警违法违纪工作机制,杜绝了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连续11年实现干警“零违纪”。 坚持司法为民,树立文明司法的法官形象。该院对前来提起诉讼的当事人赐予了必要的诉前、诉中的法律学问释明和宣扬工作,不断完善从接待、询问、立案到交费的“一条龙”服务;实行上门立案、电话预约立案、巡回办案、设立简易民事案件审判庭实行简案简审等措施,尽力便利当事人诉讼。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确有的困难的当事人实行减、免、缓交诉讼费的救助措施,五年共依法对480件案件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110万余元。推行了执行救助机制,设立了“石门县人民政府特困群体救助基金。县委、县政府确定每年由县财政筹措资金20-30万元,出台了《石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5年来共为这些特困群体兑现了执行救助资金130万元。
加强审判管理,树立公正文明的司法理念。该院把审判管理与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相结合,从建章立制、加强内部管理入手,依靠网络管理流程,对案件进行跟踪监督,在案件期限届满前15日,网络自动预警,提示承办人刚好结案,提高了司法效率。成立了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明确案件质量评查员、聘请审判管理监督员,形成了上下权责分明、内外相互联动、全员齐抓共管的“大审管”格局,使该院的案件质量大幅提高,案件质量先后多次评为全市第一名。
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公正司法的法官形象。该院通过聘请公正司法形象监督员、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重大审判、执行活动邀请人大代表随案监督以及走访案件当事人等一系列活动,对案件审判过程中涉及司法收费、干警办案纪律、办案作风等问题进行重点调查探讨,并加以改进,从而维护司法公正,增加法院审判工作透亮度,推动法官审判作风和纪律作风建设,使社会对法院的认可度越来越高,公信度越来越高,满足度越来越高。该院接受代表、委员的监督工作以及司法公开工作被《人民法院报》重点推介。
石门法院五项措施强化人民陪审员工作
作者:谭燕 发布时间:2022-04-11 10:12:40
为切实提高审判活动的公开性和透亮性,主动接受社会评价和监督,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促进法官正确认定事实、发挥调解功能、增加审判的社会效果等方面的主动作用,石门县法院实行五项措施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的审理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2022年以来,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依法适用一般程序审理的案件陪审率达99%以上,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的案件调解撤诉率也80%以上。一是抓制度,强化组织保障。将人民陪审员归口纳入该院政工室统一管理。在选任或增选人民陪审员时,按公正、公允、公开的原则向社会公布举荐人民陪审员的名额、条件、报名程序等相关事宜,进行广泛深化的宣扬发动,拓宽人民陪审员的渠道来源;坚持参审的陪审员通过随机方式确定,杜绝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和滥用职权现象的发生。
二是抓培训,努力提升素养。组织人民陪审员仔细学习相关制度,增加他们的主体意识、责随意识和使命意识,使他们从思想上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