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汉葭街道办事处车主、驾驶员安全谈话记录
填报单位:
谈话时间谈话地点办事处谈话人村级谈话人
被谈话人被谈话人职业记录人
谈话内容: 1、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2、驾驶证等相关证件(证照)必须随身(车)携带,严禁无证驾驶。3、自觉服从公安交警、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指挥,积极协助各职能部门的管理工作。4、不越线、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超速、不超载、不违法超车、不开带病车、不违法会车、不违法变道、不违法使用灯光、不乱停乱靠车辆。5、在行驶过程中,必须注意道路上设置的各种警示标志、标牌,谨慎驾驶,确保安全。6、文明礼让,各行其道。7、车辆必须参加交强险等相关保险。8、积极参加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学习和宣传教育活动,并主动热情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常识,扎实做好“五进”工作。每月5日是汉葭镇政府规定的安全学习时间,机动车驾驶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并办好年度安全学习卡,随身(车)携带,在安全检查时,若无学习卡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9、按规定参加年检、年审,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10、自觉服从机动车安全监管人员的监管,并配合作好检查、谈话等相关记录。11、两轮摩托车驾驶员和乘坐人员必须戴安全头盔,禁止超员、超载、超速等违规违章违法行为。12、小车、小客车驾驶员和前排乘员须系安全带。13、车辆因故障等原因确不能行驶时,须立即将车辆移至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并采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必要的安全警示措施,保障道路畅通,确保行车安全。14、遇交通事故须主动打报警电话,并积极施救,保护好现场。15、遵守宪法等其他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的公民和文明驾驶员、车主。
被谈话人(签章)
注:每月20日前交综治办。
汉葭街道办事处车主、驾驶员安全谈话记录
填报单位:
谈话时间谈话地点办事处谈话人
被谈话人被谈话人职业记录人
谈话内容: 1、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2、驾驶证等相关证件(证照)必须随身(车)携带,严禁无证驾驶。3、自觉服从公安交警、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指挥,积极协助各职能部门的管理工作。4、不越线、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超速、不超载、不违法超车、不开带病车、不违法会车、不违法变道、不违法使用灯光、不乱停乱靠车辆。5、在行驶过程中,必须注意道路上设置的各种警示标志、标牌,谨慎驾驶,确保安全。6、文明礼让,各行其道。7、车辆必须参加交强险等相关保险。8、积极参加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