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简介简介马天榜马天榜本本《《规程规程》》是原国家劳动部的是原国家劳动部的““劳部发劳部发((19961996))276276号文件号文件””,要日颁布,。起执行。本本《《规程规程》》共十一章,共十一章,212212条,两个附条,两个附件件第一章第一章总则总则(共(共66条)条)一、目的与依据:保证锅炉安全运行,保护人身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依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承压的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及锅炉范围内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和改造。锅炉范围内管道:?对露天布置:主给水阀、再热器入口阀以后?主蒸汽阀、再热器出口阀以前?对有锅炉房:锅炉房内承压管道?含电加热锅炉(电极型、浸入电阻式)?汽水两用锅炉应用时符合《蒸规》和《水规》?不适用于水容量小于30L的固定式承压蒸汽锅炉和原子能锅炉。三、有关部门职责?1、有关单位及主管部门必须执行;?2、明确了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安全监察工作;?3、各级安全监察机构负责《规程》的贯彻、落实。四、《规程》与有关标准的关系?1、明确了《规程》是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方面的基本要求。?2、和有关标准的关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如与本《规程》不符,应以本规程为准。五、对进口锅炉的要求?1、进口锅炉定义:进口锅炉或国内生产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引进国外技术按照国外标准生产且在国内使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 2、基本要求(劳部发[1997]171号)? 1)、炉胆与锅筒管板不得采用搭接接头;?2)、主焊缝不得存在裂纹、未焊透、未熔合等危险性缺陷;T形接头,探伤≥25%;?3)、平直炉胆的计算长度≤2m,否则应加装膨胀环;?4)、受压部件必须是镇静钢;??5)、排污管、主蒸汽管不得采用丝扣连接;?6)、安全阀、水位表的数量不应少于我国的规定,否则应有可靠的自动控制和自动保护装置;?7)、进水管与锅筒连接处应有套管(对于D>1t/h、P>)。六、对采用新技术规定1、新技术的定义: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等?2、新技术审批程序: 试验数据送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核同意后,报部审批。第二章第二章一般要求一般要求(共(共1414条)条)一、对设计的基本要求?1、设计基本要求:安全可靠?2、结构:符合第四章?3、强度:水管锅炉满足GB/T9222《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锅壳锅炉满足GB16508 《锅壳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二、锅炉出厂资料及铭牌内容要求1、按参数不同,要求与安全有关的资料不同对于P<?锅炉图样;?受压元件的强度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安全阀排放量的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锅炉质量证明书(包括出厂合格证、金属材料证明、焊接质量证明和水压试验证明);?锅炉安装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受压元件重大设计更改资料。对于P≥;P≥(略)2、铭牌增加监检单位和标记(第9条共10项)。三、对安装规范、质量问题、验收问题的规定1、符合《规程》的要求;2、P≤ 参照GB50273《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P> 参照DL/T5047《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 3、发现问题,停止安装,报告当地安全监察机构(地市级),安全监察机构应尽快处理。4、安装分段验收与水压试验-- 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检查安装整体验收-- 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监察机构5、安装资料处理:移交使用单位存档6、安装监检问题在《条例》中有要求四、使用登记、司炉工管理与考核、使用单位使用管理的要求?1、按《锅炉使用登记办法》登记,未登记不能投入使用;?2、按《锅炉司炉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进行,无与锅炉相应类别的合格司炉工人,锅炉不得投入使用;?3、电力系统锅炉管理及司炉考核按《电规》处理;?4、使用单位应有专人负责锅炉的安全管理,应有相应的管理制度。五、重大修理、改造的要求?1、重大修理范围:?1)、受压元件更换、挖补;如:锅筒(锅壳)、炉胆、回燃室、封头、炉胆顶、管板、下脚圈、集箱。?2)、主焊缝的补焊;?3)、胀接改焊接;?4)、大量更换受热面管子。?2、修理条件:?严禁带压(P>0MPa, t >100℃),带水焊接;?3、锅炉改造应参照锅炉专业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