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 The Business Service Centre Of Bureau Of Housing & Construction Of Shenzhen Municipality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网址: 市政府统一公开电话: 12345 ;自动语音电话: 83788939 1 服务指南之四 施工许可(提前开工复函) 变更登记、延期、停工登记、复工申请及遗失补办办事指南( 2010 年3 月修订) 第一部分申办资料清单特别提示: 施工许可( 提前开工复函)变更登记等申请材料除注明只提供电子文件外,其余均应提供书面文件。书面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验;无特别说明的应提供原件。一、在建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名称变更 1.《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变更、延期、换领、停复工登记及遗失补证申请表》 1份及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 1份; (复印件 1份)。建设单位名称变更的还应提供变更后的《房地产证》(复印件 1份); 《施工许可证》正本 1份、副本 2份(原件)。(法律依据:根据《深圳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实施办法》规定。) 二、在建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发生变更的,应持下列申请材料重新申请施工许可 1.《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1份及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 1份; 2. 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为产权单位时,其产权变更的, 应提供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办理产权变更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份); 原施工合同或监理合同终止的,应提供合同终止证明材料(原件) :原施工单位或原监理单位同意终止原合同的证明材料(原件) ;如通过拍卖等其他合法方式终止合同的,应提供法院判决书等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1份,副本 2份(原件);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 The Business Service Centre Of Bureau Of Housing & Construction Of Shenzhen Municipality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网址: 市政府统一公开电话: 12345 ;自动语音电话: 83788939 2 办理施工许可证应提交申请材料中的第 2至9项材料;其中原工程已提交且未发生任何变化的,经书面承诺后可免于提交。(原件 1份,书面承诺范本见附件)。(法律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 三、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变更 1.《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变更、延期、换领、停复工登记及遗失补证申请表》 1份及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 1份; 、变更后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资格证书(复印件 1份); (复印件 1份); 4 .变更后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对原《施工组织设计》的书面确认,或重新提供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签字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提供电子文件 2套,原件 2套); 《施工许可证》正本 1份、副本 2份(原件)。(法律依据:根据《深圳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实施办法》规定。) 四、质量主任、安全主任变更的情况 1. 建设单位质量主任、安全主任变更的: (1)《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变更、延期、换领、停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