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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页 共 审查审计方案的实施状况,审计目标的实现程度,从而为审计质量做总体的把关。
二、审计项目稽核制度的构建
〔一〕审计稽核的组织机构
审计机关应当设立特地机构来执行审计稽核工作。审计稽核是对审计质量掌握工作的“再监督〞,审计稽核工作应当由独立于实施审计项目的业务部门的人员来完成。因此,审计稽核部门应当由审计机关负责人、审计项目业务部门的分管领导、纪检监察人员、法制机构负责人等人员构成。
〔二〕审计稽核的范围
应当说,审计项目稽核是审计质量管理中的一个较高层次的工作环节,所以审计稽核的范围并不是也没必要涵盖全部的审计项目,而是要对审计项目进行选择,只有那些具有某种特别性的项目才能列入审计稽核的范围。选择审计稽核的项目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了重大失误的项目;项目规模浩大、内容冗杂或带有探究性的审计项目;将来可能成为审计方向或主要审计业务的项目;社会关注、风险较高的审计项目;审计结果公开后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审计项目等。还要考虑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确定有异议,未按要求落实审计确定的项目;在审理复核及召开审计业务会议时被认为审计质量存在较多问题的审计项目;被举报的有违背廉政规定和审计工作纪律的审计项目。
〔三〕审计稽核制度的内容
1、审计业务制度执行状况。通过对审计机关各项业务管理制度执行状况的检查,评价审计质量各管理环节存在的问题及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从而提升审计稽核质量及管理水平。如审计工作量的核定是否符合实际;审计打算的制定是否围绕政府工作中心和审计重点;审计目标是否到达了审计项目总体质量掌握标准;审计进度与影响审计质量的关键环节是否得到了有效掌握;审计项目现场总结制度是否得到有效实施;审计公告制度执行的程序是否合规,公告的内容是否符合实际;廉政纪律制度是否执行,是否存在不廉洁的行为以及群众举报线索。
2、审计项目的组织管理。一个审计项目的组织实施,需要审计组成员的共同努力才能很好的完成。特殊是大型和行业审计项目的组织实施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