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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策提示及承诺书》(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共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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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策提示及承诺书》(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共用).....doc

上传人:wz_198614 2014/10/12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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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策提示及承诺书》(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共用).....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附件4:
政策提示
1、根据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意见》(武政办[2011]27号)文件规定:自2011年2月23日起,暂定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本市一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住房。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相关登记手续。
2、家庭成员全部为本市户籍的、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家庭成员全部为非本市户籍,但购房人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一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满足限购政策其他规定时可在本市购买住房;
3、境外个人购房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境外个人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并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境外个人在境内工作超过一年的证明及个人在境内无其它住房的书面承诺;
4、两人以上共同购房且共同购房人非同一居民家庭的,按共同购房人已分别拥有一套住房对待。
承诺书
截至年月日, 本人已阅读《政策提示》所列限购政策内容,本人承诺遵守限购政策的规定,提供的本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属实。如本人承诺与事实不符,违反限购政策规定导致所购住房不能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或房地产登记,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并附本人及家庭成员情况如下:
购房人家庭情况
姓名
与购房人关系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是否本市户籍
购房人
家庭成员1
家庭成员2
家庭成员3
家庭成员4
承诺人(签字): 联系方式: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