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七章反补贴制度
第一节补贴与反补贴概述
一、补贴的含义及特点
(一)补贴的含义
补贴是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
向“某些企业”(即指一个企业或产业或一组
企业或产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对价格或
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间接增加从其领土输
出某种产品或者减少向其领土内输入某种产
品,或者对其他成员方利益形成损害的政府
性措施。
(二)补贴的性质
1、政府实施补贴是不公平的竞争。
2、政府实施补贴是贸易保护主义措施。
(三)补贴的特点
1、补贴是一种政府行为。
中央政府
直接
地方政府、国有公司
政府或公共机构
间接:授权私人捐助
2、补贴是一种财政措施,或收入或价格支
持措施。
3、受补贴方可以从补贴行为中得到某种
“利益”,即从某项政府资助计划中得到某些
它从市场上不能取得的价值。
4、补贴的对象是国内生产者和销售者,即
对产品提供方的补贴。
5、补贴的目的是增强国内企业生产的产品
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地位。
生产补贴
出口补贴主要形式
补贴出口信贷补贴
边境税收调整(边境退税,出口
退税)(特殊形式)
1、生产补贴:政府为了促进某一产业的发
展,对该产业的生产给予补贴。
2、出口补贴:国家为了降低出口商品的价
格,提高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对出
口商品给予现金补贴或财政上的优惠待遇。
有直接补贴和间接补贴两种方式。
(1)直接补贴:即商品出口时,政府直接向
出口商提供现金补贴。
(2)间接补贴:即政府对某些出口商品给予
财政上的优惠。
3、出口信贷补贴:即政府为了促进本国产
品出口,提供低利息优惠贷款。这种优惠贷
款又分为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
(1)卖方信贷:政府对于本国的出口厂商提
供优惠的低利息贷款,促进出口,称之为卖
方信贷。
(2)买方信贷:政府对于外国企业进口本国
的商品提供低利息优惠信贷,以鼓励购买本
国商品,称之为买方信贷。
出口信贷按时间长短可分为
短、中、长期三种
短期信贷:通常指偿还期为180天以内的信
贷,一般适用于原料、消费品及小型机械设
备的出口。
中期信贷:通常指为期1—5年的信贷,多用
于中型机械设备的出口。
长期信贷:通常指为期5—10年的信贷,多
用于大型成套设备,对外大型工程。
4、边境税收调整:当商品通过边境出口以
后,政府将国内所征收的增值税退还给厂
商。
二、补贴的专向性
补贴的专向性是指成员方政府向其管辖下
的某个或某些企业或产业特别提供的优惠。
三、反补贴措施实施的机构与措施
(一)成立补贴与反补贴委员会
(二)通告补贴内容并接受监督
各成员方应在每年6月3日前提交有关补
贴的详细通告;就反补贴税所采取的行动向
委员会提交报告;通告发起反补贴调查的主
管当局和调查程序。委员会对以上报审负责
审查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