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加盟店管理者应具备的条件
由于加盟店管理者的职务及工作,相当繁杂,所以作为美容院的核心管理者,应具备以下的素质、能力、态度、才能在整个美容院的操控中得心应手。
一、经营管理者的自我塑造
(1) 素质的塑造:素质是指从事美容院的管理者所应具备的基本要求和素质,起码要求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热情、适应性精力集中,
广集资源,个人权威、坚韧、乐观、创造性,目标明确,有效的时间管理。
(2) 能力的塑造:一个店铺的经营者所必须具备的能力是多方面的,全方位的。主要范围是决策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社交能
力,创造能力。
(3) 品格的塑造:店铺的管理者必须是一个德才兼备的人才,管理者要具备积极、健康、良好的个人品行和德行,在美容院经营管理
活动中,管理者的品格如何,对于其成就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管理者最应具备的品格在于四个方面:勇于开拓,严于律己,勤奋好
学,乐观热情。
二、商业知识
在这信息万变的营销环境,“商场如战场”,谁能掌握正确的商业知识,取得先机,谁就能决胜于千里之外。因此管理者应具备以下条
件:
1、有丰富的经营经验;
2、具有敏锐的商业触角;
3、对竞争店的营销策略,能有马上的应变能力;
三、经营知识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爱美人士光顾美容院已是大有人在,这个群体的消费潜力将是无可限量的,但随着美容院如雨后春笋一样遍地
开花后,消费者已有选择的空间了,不再盲目走进美容院了,因此,美容院的管理者如何通过营销手段去吸引顾客,留住顾客将是美容院
兴衰成败的关键,所以管理者须对以下范围能熟练地操驾:
(一)服务经营的项目;
(二)收费标准的弹性控制;
(三)促销手段的灵活掌握;
(四)往业帐目的了解;
(五)软硬件的全面配合;
四、协调人的能力
“人”是美容院的灵魂,管理者如何发挥群体总和的力量向管理要效益是店长具备的能力,因此应具备以下的条件:
1、协调上下级的沟通;
2、促使提高士气和效率;
3、有的放矢的激励;
国内有关连锁法规
特许经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内贸易部(内贸行一字[1997]第124号)」第十七条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备案管理工作,维护特许者与被特许者双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业、餐饮业、服务业等特许经营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申请备案的企业应遵循自愿、诚信、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申请备案企业的基本条件
第四条申请备案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所有适用的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政策、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注册商标、商号、可传授的经营管理技术或决窍;
4、至少具有一家直营店,开展特许经营一年以上并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年销售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
5、至少拥有三家加盟店;
6、具备向被特许者提供长期经营指导和服务的能力。
第三章备案程序
第五条申请
申请备案者应按规定提供下列材料(各一份),一并提交中国连锁经营协会:
1、备案表(见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4、许可使用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5、国家专利证书复印件(若有);
6、招募加盟者的有关材料;
7、1000字企业简介;
8、特许总店及两家以上加盟店外观及店堂照片
9、其他
10、申请者应对其所提交备案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核查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应对申请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核查。
第七条通知
备案申请者经核查符合备案要求,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将在收到申报资料一个月内通知申请者。
第四章备案管理
第八条备案日期
接到通知的备案者,须交纳备案费;交纳备案费日期,即为申请者的备案起始时间。
第九条备案有效时间及续展
备案有效时间及续展备案之日起到次年该日为备案有效时间。如需续展,申请者应于期满前二十日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材料。
第十条变更
备案资料内容若有变更,应将变更内容及时报交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其中涉及申请者主体资格、商标及专利等时效性内容的,申请者应在变更后二十日内向中国连锁经营协会提交书面资料。
第十一条管理
1、参加备案的特许企业,将定期进行公布;
2、备案企业的备案资料可向查询者提供。
第十二条备案费用 500元人民币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管理办法由中国连锁经营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
2000年1月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四日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