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理或正在办理的;
4、无实质性内容的来访事项;
5、其他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二)不再受理
以下来访事项不再受理
1、有权处理的党政机关已经复核终结的;
2、来访人不服办理、复查意见,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查、复核请求的。
四、特殊情况处理
1、对来访人违反《信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接待工作人员应当对其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部门处置。
2、接待工作人员发现来访人员中有精神病人的,应通知其所在地区、单位或监护人将其领回。对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妨碍信访秩序的精神病人,接待工作人员通知公安部门到现场妥善处理。
3、接待工作人员发现来访人员中患有恶性传染病的,应迅速通知
医疗卫生机构处置,并通知来访人所在地有关单位领导来本单位处理。
4、对越级集体上访,滞留信访场所,或有过激行为的来访人员,需要有关部门来人劝返的,接待工作人员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负责人立即派员来本单位劝返。
5、对信访问题按规定处理后,来访人拒不接受处理意见并无理取闹的,接待工作人员应向领导报告,由有关领导通知公安部门派民警到现场依法妥善处置。
五、工作纪律接待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信访条例》、《河南省信访条例》的规定。
1、不得刁难、歧视来访人;
2、不得擅自向来访人就来访事项的处理作实质性的表态或透露内部研究的情况;
3、不得接受来访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
4、不得接受来访人和接访人的吃请;
5、与来访人或者来访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接待工作人员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6、不得干预或擅自办理来访事项。
篇三:信访接待工作的基本方法与技巧
信访接待工作的基本方法与技巧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纽带,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阀”。做好当前的信访接待工作,对于有效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积极维护社会稳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今天,在座的各位同仁,都是信访工作的骨干,也是大信访战线上的人才,肩负着接待和受理群众信访的重任。因此,有必要就信访接待工作的基本方法和技巧问题进行认真的研究,以便在实际工作中妥善地处理所遇到的信访问题。今天,有幸与大家一起探讨信访接待工作方面的问题,深感荣幸。下面,根据近来在接待工作中的实践和操作,谈一谈接待工作的基本方法和技巧问题,权作抛砖引玉之举,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信访接待人员应具备的基本信访观与信访理念
(一)信访接待人员应具备的基本信访观。基本观念是什么?这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仅从信访接待人员方面来说,基本观念就是对信访工作的最基本的认识。也就是国家公职人员的信访观问题。说得通俗一点,就是一个人的心态与理念的结合体。再进通俗一点,就是接待者的心态与工作理念的结合物。
大家看看,“信访”两字很有特点,“信”字是由“人”和“言”组成的,“访”字是“言”字旁加个“方”字,也就是说:人要说话,就必须有个地方。进一步说:党和政府设立信访部门,就是给老百姓提供一个讲话的地方,而且是讲那些难以解决问题的话的地方。信访部门就是最直接联系群众、最直接倾听群众意见、最直接为群众排忧解难的部门,是真正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需的部门。在一定的意义上来说,信访部门,是最能反映执政特色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