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书目、图纸、操作手册、运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效劳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伴同货物一起发运。
乙方还应供应以下效劳: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启动监视及技术支持;
〔2〕在厂家和〔或〕工程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选购单位操作人员进展培训。
协助效劳的费用应包含在协议价中,选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产品应严格履行产品质量保证承诺。
在质量保证期内,假如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运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选购单位可以依据本协议第14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选购单位可采纳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担当,选购单位依据协议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三条:补救措施和索赔
。
,假如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选购单位提出索赔,乙方应遵照选购单位同意的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选购单位,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担当。
〔2〕依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选购单位所遭遇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选购单位通知后1天内负责采纳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局部或修补缺陷局部,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根底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承受。假如乙方未能在选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选购单位同意延长的期限内,遵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纳补救措施,选购单位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缺乏以弥补选购单位损失的,选购单位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四条:履约延误
《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供应效劳。
《合同》过程中,假如乙方可能遇到阻碍按时交货和供应效劳的状况时,应刚好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选购单位。选购单位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状况进展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供应效劳。
,经协商无效,选购单位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不行抗力
,不应当担当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责任。
、不行幸免、不行克制的事务,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斗争、紧要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改变,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务。
,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行抗力的状况和缘由通知对方。协议各方应尽可能接着履行协议义务,并踊跃寻求采纳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行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效劳等问题时,选购单位有权干脆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起先10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海盐县政府选购办公室提请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海盐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送礼品、给回扣、报销费用等一切不正值竞争行为。
,记录各选购单位的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