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常见问题分析摘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控制火灾的蔓延,减轻火灾的危害,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自20世纪60年代初以来,随着技术的发展,现在的喷水灭火系统对火灾的反应愈加迅速,可靠性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逐渐成为社会公认的最有效的消防设施,应用也更加广泛,但在系统施工方面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直接影响了系统的可靠性。为此,笔者结合实践经验,就消防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和措施。关键词:自动灭火系统;报警1沟槽式连接的管道工程的安装错误沟槽式连接只需安装、紧固标准规格的卡箍件,不会破坏镀锌层,安装、拆卸方便在管道工程中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建设部于2001年颁布了行业标准《沟槽式管接头》CJ/T156――200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中又指定为选用产品,但作为一种新型管道安装工艺,人们在认知和掌握上尚有缺陷。在许多工程上发现沟槽式连接管道系统的立管上设置支管时,用的是机械三通、四通(支管接头)等管件,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在沟槽式管道系统中采用支管接头,虽然每个连接部位少用2个沟槽式接头,可降低工程费用,且可在现场按要求位置开孔及安装,配管方便。但是支管接头构造属于马鞍形拼合式开孔套筒结构,其强度相对低于标准规格的沟槽式三通、四通等管件,且接出支管的管径必须小于接出管的管径。因此,支管接头仅应该用于沟槽式连接管道系统的横管上,不应该用于立管上。2管道的支架安装不符合要求有不少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往往只注意管道的支架、吊架的安装,而忽视防晃固定支架的安装,由此不少工程中出现喷头高低不平或与天花装饰脱开、模拟试验时管道大幅度晃动等现象,这些均是由于吊架不稳定引发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为防止喷头喷水时管道产生大幅度晃动,干管、立管均应加防晃支架。《规范》还根据管道的管径等对防晃支架的间距及数量都做了明确规定,且要求防晃支架应能承受管道、零件、阀门及管内水的总重量和50%水平方向推动力而不损坏或产生永久变形。所以施工单位除严格施工外,完工后还要依照设计图纸和施工验收规范对管道支架、吊架、防晃支架的安装进行20%的抽查,以确保工程质量。3喷头的选用安装不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装设通透性吊顶的场所,喷头应布置在顶板下”,往往施工单位就据此只要是通透性吊顶就安装直立型喷头。但《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水排水》:“当网格、栅板的投影面积小于地面面积15%时,其喷头应安装在网格、栅板上;当投影面积为15%-70%时,应在吊顶的上下均设置喷头;当投影面积大于70%时可安装在网格、栅板类吊顶的下面”。所以说装设通透性吊顶的场所,喷头的选用和安装不能一概而论,应分别对待。4水流指示器的设置不符合要求水流指示器是将水流信号转换成电信号的一种水流报警装置,其功能是及时报告发生火灾的部位,这就要求每个防火分区、每个楼层均应设水流指示器。实际应用中这一点常被忽视,特别是在一个楼层划分了几个防火分区的情况下更容易出现,使得火灾发生时不能准确报告火灾部位,延误救援疏散时机,造成严重后果。5末端试水装置设置不符合要求末端试水装置由试水阀、压力表以及试水接头等组成,其作用是检验系统的可靠性。应设置在每个报警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