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一)发证范围(具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业企业均可申办):
1、土建类: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机管员、装饰施工员;
2、安装类: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安装机管员。
(二)办证条件(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条件即可,若连续从事岗位实践工作四年以上,可申办两本岗位证书。年龄要求:年满20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
1、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与本岗位专业对口,且连续从事本岗位实践工作两年以上者;
2、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与本岗位专业相近,且连续从事本岗位实践工作四年以上者;
3、取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省建设厅)批准举办的岗位培训班结业证书(不以本单位报名参加培训需提供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且连续从事本岗位实践工作两年以上者;
4、取得本岗位所在系列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且连续从事本岗位实践工作两年以上者;
(三)办证须提交的材料[填报资料不得涂改,提交材料、复印件均采用A4纸,并加盖企业公章,1式1份,按顺序装订。申报表(须双面打印)、考核表、登记表在厦门建筑信息网首页中下载):
1、福建省《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申报表;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或“职称”或“培训”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4、《业绩量化指标考核表》(按申报岗位填报);
5、福建省《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申报登记表(按申报岗位分别填表,并制成“A盘”或“光盘”或“U盘”提交);
6、1寸免冠正面近期同底彩照2张(1张贴在申报表,1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
7、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核原件);
8、非本市企业,需附上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建筑业企业资质备案确认记录单。
(四)受理时间:每年2、5、8、11月份;联系电话:2231056、8068728。
(五)受理地点: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秘书处(七星西路166号市造价站办公大楼九层)。
二、福建省《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年审、变更单位、单位名称变更、遗失补证须知(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不予办理。所有表格均在首页中下载)
(一)年审须提交的材料(提交材料、复印件均采用A4纸,并加盖企业公章,1式1份,按顺序装订。年审时间按岗位证书复检验证栏有效期时间进行年检):
1、福建省《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年审表;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建设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证书》复印件(核原件。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时间不少于42学时);
4、福建省《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5、《建设关键岗位持证人员年审验证汇总表》(按不同岗位分别填表,并制成A盘提交)。
(二)变更单位须提交的材料(提交材料、复印件均采用A4纸,并加盖企业公章,1式1份,按顺序装订。超过年检期未年检的不予办理):
1、福建省《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变更表;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福建省《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4、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复印件(核原件);
5、经劳动部门鉴证的本人与新聘用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核原件);
6、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核原件)。
7、原发证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需附《建设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