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7
文档名称:

上海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实施细则.txt

格式:txt   页数:7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TXT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上海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实施细则.txt

上传人:lu44yuwdd 2014/10/14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上海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实施细则.txt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上海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实施细则
2008年09月01日 16时03分 674
主题分类: 工商行政
“工会”
“法人资格”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实施细则》的通知
沪工总法[2008]210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办法>的通知》(总工发[2008]39号)的精神,市总工会结合本市实际,修订了《上海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并就切实做好本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工作的责任感。做好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管理工作是工会法明确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加强工会法人资格登记与管理工作,对贯彻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强化工会组织法律地位,增强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工会经费资产规范性管理都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工会组织要切实增强责任感,高度重视做好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管理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力争用两年时间实现符合条件的工会法人资格普遍登记的工作目标。上海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工作由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具体负责,并会同组织部、财务部和经审办等部门共同指导推进。各地区、系统工会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分管领导、职能部门和专人负责,保证必要的经费和设施,不断改善服务质量,努力使隶属于本地区、系统的,会员在25人以上的工会组织,到2008年底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率达到80%,2009年实现普遍登记的要求。
三、健全工作制度,不断规范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管理工作。市总工会负责统一刻制“工会法人资格登记专用章“,统一印制《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等材料,定期组织开展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管理工作的培训,督促检查地区、系统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管理工作。各地区、系统工会法律、组织、财务、经审等部门要协同开展工作,把工会法人资格登记作为创建和谐企业、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的重要内容,按照《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的数据统计和档案管理制度,按要求及时准确地上报工会法人资格的登记、变更、注销的情况,做好工会申请取得、变更、转移、注销工会法人资格有关资料的归档工作,不断提高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管理工作水平。
附件:上海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实施细则
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
上海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工会组织法人资格登记管理工作,保障工会组织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上海市工会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和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沪中央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单位的工会组织申请取得、变更、转移、注销工会法人资格,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市工会组织依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经核准登记、领取证书后,即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工会主席(主任)或者主持工作的副主席(副主任)为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工会组织申请取得工会法人资格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