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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朱老师 2022/2/24 文件大小:5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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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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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方法〔试行〕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 为加强宁夏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指导,引导和推动学生社团的健康有序开展,围内招收会员;
第十五条 社团会员享有的权利:
1. 参加本社团的所有活动,对社团开展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2. 接受本社团对会员进行的相关培训;
3. 了解本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状况;
4. 监督权,对违反有关规定,损害会员利益的负责人,向社团管理部门及时反映投诉;
5.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社团章程担任社团职务。
第十六条 社团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1. 维护社团的利益,促进社团的健康开展,积极为社团开展出谋划策;
2. 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活动,会员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社团活动,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社团会员大会,否那么取消会员资格;
3. 遵守学院社团相关制度及社团章程,不得损害学院、社团及其他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 收缴会费的社团,启用会员证,记录会员会费收缴情况及参加所在社团活动的有关情况等。其他社团也可创新各种举措,强化会员意识。
第十八条 社团负责人是指社团的正副会长〔社长、主席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是本社团的社员,对本社团工作熟悉,有社团经历;
2. 通过社团会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并经指导部门审核;
3. 必须是高职学生
4. 必须征得所在系领导和辅导员的同意并登记备案;
第十九条 有以下情况者,不得担任社团负责人:
1. 在校期间曾受学院各类处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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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指导部门撤职的社团负责人或被宣布解散的社团中原负责人;
3. 正在担任其他学生社团负责人者;
4. 其他不适宜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者。
第二十条 社团负责人的职责:
1. 维护学院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2. 遵守本管理方法及实施细那么;
3. 遵守本学生社团章程,维护本学生社团及社团会员的合法权益;
4. 对社团活动的组织、平安性、合法性负责;
5. 对本学生社团的财务管理状况负责。
第二十一条 社团换届工作须提前1个月向院团委提出申请,原那么上应在每年5月左右进行,应严格按照程序在院团委监督下进行。换届后,换届情况应及时报院团委备案。
第二十二条 社团负责人每届任期一年,表现突出者可连任。在任职期间,受各类纪律处分、工作表现不好、学****成绩差者,院团委可免除其职务。
第二十三条 社团干部必须从本社团会员中推选产生,原那么上社团干部总数控制在社团会员数的10%以内,总数不得超过12人。
第五章 社团的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四条 重点扶持和开展以学科专业为依托的特色社团,社团活动的开展要以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养,开展学生兴趣爱好,加强学生专业技能培养,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为导向,逐步向“精品化〞、“专业化〞社团开展,打造品牌社团。
第二十五条 社团必须做到年初有方案、年末有总结,社团活动必须有方案性和标准性。
第二十六条 社团每年应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会议,研究社团开展规划,通报社团财务收支情况、社团工作方案和工作状况,选举社团干部,了解会员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七条  学生社团不得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活动